72歲馬來西亞籍老漢林桂發(音譯)在新加坡逾期逗留長達19年,靠撿拾舊貨維生,最終在仁定巷一帶落網。法官考量被告年事已高,但仍依據法令判處監禁六個月及罰款2000元。

● 仁定巷被捕,無證件證明合法居留
今年11月27日,警方在仁定巷83號附近展開行動時,發現林姓男子無法出示任何合法居留證明,現場將其逮捕並移交移民與關卡局(ICA)。
指紋比對結果顯示,他正是2006年入境的同一人。被告聲稱,自2006年以社交訪問准證從兀蘭關卡入境後,就以撿破爛維生,從未離境,也沒有延長逗留。
但ICA記錄顯示,他的最後一次離境是在2006年6月23日,之後再無入境記錄,意味著他已逾期逗留近二十年。
**● 庭上憔悴坐輪椅
稱只剩「一兩年壽命」**
被告通過視訊認罪,庭上他坐在輪椅上,形容自己雙腿無力,站立困難,身體狀況日漸惡化。
他求情稱:「我覺得自己只剩一兩年的壽命,希望日後能回到新山療養院安度餘生。」
他也表示已認罪,希望法官從寬發落。

● 法官裁定:監禁六個月 + 罰款2000元
法官在考量被告年紀和身體狀況後,仍決定依據法令作出判刑:
監禁六個月
罰款2000元
● 新加坡對非法逗留的法定刑罰
根據新加坡移民法令:
非法逗留不超過90天
➤ 最高可罰4000元、監禁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非法逗留超過90天
➤ 最高監禁六個月
➤ 至少三下鞭刑
(註:鞭刑主要不會用於高齡或不適合執行的人。)
另外,任何人若窩藏、聘請或協助逾期逗留者,最高可面對 24個月監禁 及 6000元罰款。
**● 本案啟示:長期躲避難逃法網
移民法規嚴謹不容僥倖**
這起案件再次凸顯新加坡對非法逗留的嚴格執法。雖然被告年邁且生活艱難,但違法逗留19年的事實依然必須承擔後果。
移民當局也提醒公眾,不要雇用或窩藏非法逗留者,以免觸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