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CNA/Jeremy Long
一名男子在喝醉後,開了所任職公司的救護車去「兜風」一個鐘頭,結果在實里達快速公路(SLE)出車禍,撞上了欄杆,導致同車女伴受傷。調查也顯示,涉案男子非但酒精含量超標一倍,同時也沒有合格駕照。
據TODAY報道,27歲的被告G Mohanavarooman Gopal Oyyappan,前天(12日)向法庭承認了四項控狀,包括醉酒駕駛、危險駕駛造成他人受重傷,以及在不持有有效3或3A級別駕照情況下駕車。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受僱於私人救護車業者IM Ambulance Service,是一名醫護人員。他在2020年7月6日與司機同事Aravindraj Manohar負責來回接送病人前往醫療中心。
晚上8點45分,兩人到武吉巴督西6道第137座組屋的停車場休息時,被告到附近的雜貨店買了四罐啤酒,兩人就在救護車內一直喝酒到晚上10點。不久後,被告還到便利店買了更多啤酒和伏特加(vodka)來混著喝。
到了晚上11點15分左右,司機同事讓被告開車前往他的外婆家。當時,被告的一名女性友人也上了車,司機同事的父親則開車把司機接走,被告則又開始同女伴喝酒。大約凌晨1點30分,被告和她開始開著救護車四處「兜風」,整個過程約一小時。
逆向行駛和闖紅燈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當時做出了一系列危險駕駛行為,例如左轉進入後港22街時,被告從第二條車道,而不是第一條車道切入了一名腳踏車騎士的路。
之後,被告還在後港22街逆向行駛,在後港1道和菲立士道的一個露天停車場行駛。他也在菲立士道和楊厝港路交界處闖紅燈,然後在第一車道和第二車道之間交替行駛。
當車子開到了實里達快速公路上時,被告因胡亂駕駛差點同一輛轎車發生交通事故,期間還無緣無故地多次鳴笛。
被告之後不停換道,最終失控打滑,從第三條車道直衝第一條車道,撞上了圍欄。
謊稱車不是他開的
警方接獲報案趕往現場時,發現坐在副駕駛座的受害者因為腳被卡住,動彈不得。警員也發現被告當時顯得驚慌失措,在救護車後方走來走去,且身上散發著濃烈的酒氣,步態不穩。
當警方問及他是否是司機時,他謊稱車子是由受害者所駕駛。當受害者指被告才是司機時,被告還用淡米爾語懇求她,說道:「拜託,你是司機」「如果你想救我,就幫幫我。」
不過,被告很快因為呼吸測試不過關,被警方逮捕。事發時,他的血液中含有的乙醇(ethanol)成分超標,每100毫升血液含有183毫克的乙醇,多出了法定上限超過一倍。
受害者事後則被送往醫院,她因為下肋骨骨折住院一個星期,並獲得38天的住院假。
另外,被告在事發六個月前,因在榜鵝咖啡店同食客大打出手,前天也在庭上承認了一項蓄意傷人罪名。
他將在9月回到法庭接受判刑。另一項向公務員提供假信息的罪名也會在下判時被納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