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可以看我國的歷史,任何一次王朝的負面,也許從首都的腐化開始,但是叛亂都是從偏遠地區先出現。那離統治中心越近,統治力就越強。任何一個新加坡人的家開車到國會都不超過一個小時,打個可能不太恰當的比方,一個教室的前排學生可能會因為靠近老師而更受紀律。
而新加坡就是一個只有一排學生的班級,老師的路都不用走,屆時就能打到頭。不守紀律也不行,那這個時候紀律上的要求完全就可以更加嚴格一些。新加坡還有一個幾乎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沒有的特點,人口密度,新加坡的人口密度是我國的五十幾倍,是日本的二十幾倍,是中國台灣的十幾倍,比中國香港的人口密度還高。

如此高的人口密度使得新加坡的緊密密度可以做到相當高。新加坡一共有兩萬多名警察,平均每平方千米大約有30名警察。如此高的警力密度,任何犯罪都會被迅速鎮壓,幾乎沒有逃脫的空間。如果我國要做到這個緊密密度,大概需要3億名警察,這顯然是不可能的。
正因為新加坡緊密密度如此高,所以才能對犯罪形成非凡的壓力。這是除了城邦國家以外,任何國家都不可能做到的。莫說我國、美國這樣的大型國家做不到,就連瑞士、比利時、荷蘭這樣的小型國家也不可能做到。事實上,除了少數完全城市化的國家,比如摩洛哥沒有任何國家具備新加坡這樣的條件。

這些原因也是新加坡的治安雖然令人羨慕,但是基本上沒有哪個國家會模仿新加坡的原因。因為以上的幾個條件是其他國家難以具備的,尤其是最關鍵的兩個因素,根本就不可能模仿。管理半徑非常小,而且管理所需的人力資源非常充沛。當然,這不代表新加坡的法律就完美無缺。事實上,新加坡的邊形雖然來自英國,但嚴法主義卻是從日本那裡學來的。日制時期,日本在新加坡實行高壓統治,但日本政府卻不對自己的國民實施這套。這不僅僅是因為日本的國情,註定了日本本土不可能實施這樣的制度。也是因為那種政策是戰爭時期的一種特殊政策,並不適用於和平時期。而在新加坡建國後,卻把這套落後的懲罰制度沿襲了下來。我就不去說什麼人道之類的了,就說現在還有哪些國家繼續還在使用這種抽鞭子懲罰制度呢?馬來西亞、馬來西亞、阿富汗、伊朗、台桑尼亞、奈及利亞等等。

所以我只能說新加坡的法律制度是因為其特殊的國情產生的。好了,今天我們就說到這裡了,大家下次再見,拜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