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王德海
(新加坡訊)30億新元洗錢案被告王德海涉嫌在申請就業證時,向新加坡人力部提交虛假申報,還聘請沒有工作證的外籍人士為私人管家,昨日被加控4罪,他有意認罪,案展周五(7日)讓他認罪,料是本案最後一名認罪的被告。
賽普勒斯籍的被告王德海(35歲)原本面對兩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法案(沒收利益)的控狀。他周二(6月4日)被加控4項牴觸雇用外來人力法令的控狀,目前共面對6項罪名。
新控狀顯示,2018年至2022年12月28日期間,王德海涉嫌三次與蘇永燦和Craft Digital私人有限公司董事潘成萬串謀,在申請就業准證時,謊稱自己將被聘為上述公司的品牌經理和商業顧問。
王德海也被指控在2019年1月至5月期間,與妻子蘇彩凰串謀,聘請沒有工作準證的外籍人士傅菊容,為The Marq公寓單位的管家。
案件過堂時,新加坡人力部的主控官表示,這4項新控狀將交由法官在下判時一併考慮。
王德海的代表律師在法庭上確認王德海仍有意認罪,並同意上述4項控狀在下判時被納入考量。
案展周五(7日)讓他認罪,他料是本案最後一名認罪的被告。
王德海早前面對的兩項控狀,指他持有的229萬9950新元現金,有理由相信全額和間接是非法線上賭博贓物;他也涉嫌使用至少部分屬於贓物款的2300萬新元,購買The Marq公寓單位。
早前的庭訊揭露,王德海被起獲的資產總值約5106萬9000新元。
涉案被告蘇文強(32歲)和王寶森(32歲)被判坐牢一年一個月,他們已服刑完畢,在5月6日被驅逐至柬埔寨。被判入獄一年兩個月的蘇寶林(42歲)和蘇海金(41歲)服刑完畢後,分別在5月25日和28日被驅逐至柬埔寨。
王水明(43歲)被判坐牢一年一個月6周,他在6月1日被驅逐至日本。上述5人都被禁止再入境新加坡。
張瑞金(45歲)、陳清遠(34歲)和林寶英(44歲)是目前刑期最長的被告,皆被判監一年3個月。另一名被告蘇劍鋒(36歲)的案件展期至周四(6日)讓他認罪。 (部分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