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Steve Ling Wei Liang。(圖:CNA/Ili Nadhirah Mansor)
一名男子在過關卡時拒絕接受油箱檢查,還突然踩油門導致移民與關卡局的執法人員被拖著走。男子前天(30日)在國家法院被判魯莽行為威脅他人安全的罪名成立。
新加坡籍被告Steve Ling Wei Liang在2023年12月12日開車從兀蘭關卡離境時,移民與關卡局執法人員Tan Yi Loong檢查他車子時發現油箱並未打到四分之三滿。
按照條例,新加坡車子出境前必須確保油箱至少打滿四分之三的汽油。
踩油門欲加速離開
執法人員要求被告交出護照,但被告卻直接踩油門開車。執法人員當時一半的身體仍在他的車內。
被告事後被控一項魯莽行為威脅他人安全的罪狀,他否認有罪,要求就案件展開審訊。
事件中的執法人員出庭供證時表示,清楚記得被告要求他給他一個機會,還說「他不能去法庭。」
被告拖行執法人員過程的視頻也在庭上播出,可看到被告的車子向前滑行時,執法人員的上半身仍在他的車窗內。執法人員意識到車子開動後,立刻調整自己的身體,並伸手控制住被告的方向盤。
執法人員之後發現自己膝蓋淤青。
法官認為被告的行為已構成魯莽,並表示幸運的是執法人員的傷勢並未加重。
法官判被告罪名成立後,將在3月宣布刑罰。
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全罪的最高刑罰是監禁一年、罰款5000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