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警察署昨晚(7月17日)發布文告,一名32歲男子因涉及10起換匯欺詐案件,遭到警方逮捕。涉案金額超過300萬人民幣(約59萬新幣)!

這名男子以「優惠兌換率」為誘餌,向受害者提供新幣兌換人民幣服務。
當受害人將所需款項轉入他指定的海外銀行帳戶後,他並沒有如約兌換,而是「人間蒸發」。

被捕後,他今天被控上新加坡法庭。欺騙罪一旦成立,他將面臨長達10年的牢獄之災和罰款。
其實,在新加坡私下換匯已經屢見不鮮,甚至圈內都形成了一套特有的「黑話」。

在新加坡一般使用PayNow、Pay Lah,人民幣走支付寶微信等方式私下換匯,無需過多手續費,也非常便利。

中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兩高)規定從今年2月1日起,有以下兩種行為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情節嚴重的,會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1、倒買倒賣外匯
(指在中國境內直接以現金倒買倒賣個人手中的外匯)
2、變相買賣外匯
(指在形式上進行的不是人民幣和外匯之間的直接買賣,而採取以外匯償還人民幣或以人民幣償還外匯、以外匯和人民幣互換實現貨幣價值轉換的行為。)
所以說,私下換匯真的是很危險的一種行為,不僅觸犯了中國法律,同時也可能面臨財產損失的處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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