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上流傳視頻顯示,三名電動滑板車騎士在惹蘭友諾士違規飛馳,其中一名騎士甚至快速切換車道,令人替他捏一把冷汗。視頻引起熱議,有網民認為,當局應該禁止使用電動滑板車。
網民T Chia向Roads.sg的Facebook頁面提供的行車記錄器視頻顯示,在本月24日晚上9點13分,三輛電動滑板車在惹蘭友諾士第四條車道上違規飛馳,速度約在每小時50到70公里,而其中一名騎士更在路中急速切換車道,魯莽騎行。
視頻顯示,三輛電動滑板車的速度,都比行駛在第三條車道的車輛快。其中一名電動滑板車騎士在過了交通燈後,突然從第四條車道切換到第二條車道,超越一輛轎車後,再切換回第四條車道。
視頻自前天被上載上網至今,已被點擊超過9萬6000多次,被轉發1300多次,網民紛紛就電動滑板車的使用進行討論。
有網民認為應該全面禁止電動滑板車。也有網民認為電動滑板車確實有它的方便之處,建議當局把它們列入類似擁車證之類的架構,並要求使用者考取執照。另外,也有網民建議,在道路上開設一條只供腳踏車、電動滑板車或摩托車行駛的專用車道。
網民也呼籲當局要加緊執法。
根據去年生效的活躍通勤法,電動滑板車只能在腳踏車道上以最高每小時25公里的速度、或在人行道上以每小時限速15公里行駛。電動滑板車不能在馬路上行駛。
在法令下,初犯將面對最多2000元罰款,或坐牢最長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重犯者則將面臨最多5000元罰款,或監禁最長六個月,或兩者兼施。
政府將加強執法,規定所有電動踏板車車主必須從今年下半年起向當局註冊,以遏制電動踏板車騎士魯莽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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