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名18歲少女被告上法庭,面對一項勒索和欺騙控狀!
她與好友設局,向嫖客勒索5萬新元揮霍一空!
最終,兩人被控上法庭認罪,下月將迎來審判!
18歲雛妓與姐妹設局騙嫖客 勒索5萬新元買奢侈品
案件發生在去年2月中旬,當時被告17歲,從事不正當職業。
賣淫中介為她介紹了一個34歲的嫖客,後者是通過社交媒體平台聯繫到他們的。
二人認識後,溝通交易價是600新元,被告要為嫖客提供自慰和口交等性服務!

去年2月26日,二人完成交易。
過了一個多月,到去年3月2日,二人又再次見面。這次交易價是350新元,同樣是提供自慰和口交服務。
兩次交易後,二人又約了第3次!嫖客要被告陪他看電影,開了400新元給被告。但這次被告將交易告訴了同齡女性好友。

示意圖源:chinatimes
被告與好友共謀,決定勒索嫖客。於是她們設了一個局。
看電影當晚,被告把男子約到蔡厝港環路第343A的多層停車場見面。
等男子趕到後,看到她們早在那等著他了。她們告訴嫖客,說他嫖雛妓,因為被告未滿18歲,不給錢就報警告他!
男子見狀要跑被攔住,被索要封口費。
三人就這筆封口費開始爭論,男子表示自己只給2000新元-5000新元。被告好友不依,稱自己要還10萬新元債務,硬是將封口費定在5萬新元!
5萬新元到手後,二人進行分贓。
被告拿了2萬3850新給朋友,剩下的就拿去買奢侈品包,包括一個3950新元的LV包包,以及一個1599新元的蘋果手機!

示意圖源:搜狐
等到錢花得差不多,被告又反悔,跟朋友表示想拿回錢。但朋友花了一部分,只還了1萬8000新元給被告。
這時,嫖客找上門要錢,被告被抓後稱沒錢還了...
警方也發現被告還在去年4月1日與另一名好友勒索別的嫖客500新元,但沒提供性服務。
當時是被告好友聯繫上受害人,稱500新元有性服務。
雙方約好在武吉班讓一帶柏提路第166座組屋見面,但被告事先已與好友串通好,到場直接拉走好友,框了對方500新元!
兩個勒索事件東窗事發,被告昨日在法庭上認罪。
但法官發現被告有吸毒案底,審判時考慮是否要將其緩刑監視,還是送入青年改造所!終判會在2月6日出爐。

圖源:teaching humble hearts
而被告的好友也面臨4項罪狀,包括欺騙和勒索控狀,審判在2月22日。
第一個34歲的嫖客也因為嫖雛妓,被控與未成年少女進行性交易,案件最終在2月1日進行審前會議。
椰友們怎麼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