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3月21日),45歲的外交部總司長鬍鑫權,面對涉嫌欺騙外交部、教唆他人合謀欺騙,以及向公務員提供假資料三項控訴,表示有意認罪。法庭定下個月26日,讓他在庭上認罪。

胡鑫權在2022年12月,涉嫌以權謀私,利用外交特權,暗渡陳倉。將數盒退燒止痛藥裝在免于海關檢查的外交郵袋中,從新加坡郵寄到中國北京,並隱瞞這些藥物其實是寄給他在當地的一個朋友。
按維也納外交關係條約,外交郵袋只能作為外交工作用途;外交郵袋享有外交豁免權,外國不得開啟,不得扣留。
換句話說,胡鑫權違法使用外交郵袋,通過有外交豁免權的途徑把藥片帶進中國,然後交給自己的私人朋友使用。
新加坡外交部總司長被控,涉及駐中國使館和新冠疫情。
隔年1月,他教唆一名同事,利用外交郵包服務,把一個裝有名表的包裹從中國寄回新加坡。並且向外交部副秘書謊稱,包裹內的名表是他父親的。
新加坡貪污調查局指出,如果胡鑫權在發送外交郵袋之前,說明郵袋內物品是私人用途,而非工作用途,那麼外交部肯定不會允許發送。

胡鑫權在44歲就擔任總司長,妥妥的被重用的青年才俊,明日之星。如果不是這次出事,下一個任命應該就是駐外大使。
他一共面帶三項控罪 ,第一條控狀涉及欺騙外交部,如果罪名成立,可判不超過三年監禁以及罰款。
第二條控狀涉及教唆他人欺騙外交部,如果罪名成立,同樣可判不超過三年監禁以及罰款。
第三條控狀涉及向公務員提供虛假信息,如果罪名成立,可判不超過兩年監禁以及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