芽籠路530號「好張記」餐館
前天11月3日上午11點遭人破門行竊
警察調閱監控2小時內逮捕嫌犯
昨天被控上法庭

來源:新明日報
31歲涉案男子
破門行竊闖入餐館偷走121新幣
嫌犯逃走時對餐館員工拳打腳踢
警方根據線索
當天中午1點前往嫌犯在榜鵝住所
其中一名警方盤問時遭嫌犯襲擊
罵粗口和吐口水
拳打臉腳踢下體
過後被警方逮捕

警方強調對妨礙公務員執行任務
採取零容忍態度
破門行竊: 被判坐牢高達10年和罰款
蓄意傷害並妨礙公務員執勤: 被判坐牢長達七年,外加罰款或鞭刑

資料參考 /聯合早報,新明日報,8視界新聞網,網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