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新聞秘書張儷霖昨天(9月10日)晚間表示,李顯龍總理對時政網站The Online Citizen主編許淵臣提起的誹謗訴訟,如果案件開審,總理將出庭作證。

李總理本月1日通過總理公署指出,TOC刊登一篇針對歐思禮路38號故居的報道,內容含有對總理的虛假指控,要求立即撤除。
但許淵臣4日表示,李總理要求撤下的文章沒有任何毀謗性的內容。他在聲明中表示,文章的內容僅只是重複李顯龍總理家人的話而已,因此拒絕遵守總理的要求,不會刊登道歉啟示。
李總理在許淵臣拒絕道歉隔天
正式起訴他

張儷霖在昨天的文告中說,總理這麼做是因為對他的指控是完全虛假的。如果案件開審,李總理將會出庭作證。
李總理的弟妹可以和許淵臣一起決定,他們是否也會作證,在法庭上重複對總理的指控。之後將由法庭來查明事實。
昨晚,總理弟妹再度發文
拋下重磅彈

有段時日未曾在臉書更新的總理妹妹李瑋玲昨晚在臉書拋下重磅彈,再針對歐思禮路38號故居申訴其觀點。

「在2015年4月13日的國會特別環節,我的哥哥李顯龍說:「李光耀先生對於歐思禮38號故居的立場多年來堅定不移,與他終身價值觀完全一致。我們應尊重他與妻子的意願。」
李瑋玲揶揄,打那以後,李顯龍似乎試圖改寫爸爸對拆故居的立場,讓人令人難以置信「李光耀在自己堅定不移的意願上,搖擺不定」,現在他反倒說:
「然而,在聽取內閣一致認為故居不應被拆除的意見後,李光耀最終接受政府有可能出於公共利益而保留該產業,因此願意靈活處理和考慮拆屋以外的選項。「
李瑋玲指出,媽媽柯玉芝在2010年逝世後,李顯龍引導爸爸和家人相信,歐思禮故居已被政府憲報為文化遺產,或者在爸爸離世後被憲報無可避免。
2013年11月/12月,爸爸對此曾存有懷疑,與他的律師柯金梨討論在遺囑中提及「去憲報」(degazetting)的事項。
李瑋玲指出,父親生前就已明言,當瑋玲不再需要時,就可拆除掉歐思禮38號故居。爸爸說話不拐彎抹角。但是內閣還特地成立了特別委員會來臆測爸爸的真實意圖!
「如我在此前的臉書貼文所言,任何人若還不清楚爸爸希望如何處置故居,是相當愚蠢和無知的。他(李光耀)耗盡一生照看新加坡人的福祉,而他所求回報僅僅是拆掉故居,不必對民眾開放,更糟的是變成一個神殿。」
李瑋玲強調,爸爸對個人崇拜極為反感,迄今也鮮有重要建築以他的名字命名。他認為如果國人要記得他的貢獻,只要看看繁榮的都會和我們所生活的社會就可。
「另一個爸爸要拆除故居的私人原因是因為媽媽,媽媽願意短暫扮演總理夫人的角色,但不希望公眾闖入他們的宅院遊蕩,這當然是國家建設以外的次要因素。」
但李瑋玲確信,塑造李光耀的個人崇拜對新加坡只有弊害。「爸爸死後我必須向前走,新加坡人也是。一味回頭嚮往已經死去的領袖,意味著這個國家不會從現狀中進步。」
「但問題是人民行動黨試圖在打造對李光耀的個人崇拜,我希望這會消失。這並不是因為我不孝,而是因為我希望新加坡能在李光耀以後還能繼續繁榮進步。所以,我走後歐思禮故居必須拆除。」
另一方面,總理弟弟李顯揚以市價從哥哥手中買下38號故居,條件是再拿出屋價市值的50巴仙捐作慈善,弟弟也做到了。
2015年4月,市區重建局和文物局明確聲明「基於該產業的歷史意義,如決定要拆除故居,政府不會容許將之作有違其歷史意義的重新發展,如商業或密集住宅開發。」而李顯揚買下物業的目的,就是有朝一日能落實父母的遺願。
無獨有偶,弟弟李顯揚也在個人臉書轉載姐姐的貼文:

對此,大家有什麼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