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用警方系統幫朋友檢查資料 警員被判監三周

被告Bryan Tay Wei Chuan。(圖:CNA/Try Sutrisno Foo)
朋友知道他是警察,就請他登入警方機密系統檢查另一個人的刑事記錄,警曹「義務」幫朋友檢查後,因觸犯濫用電腦和官方機密法令而被判坐牢三個星期。
根據新傳媒新聞網CNA報道,職銜為警曹(Sergeant)的30歲被告Bryan Tay Wei Chuan共面對三項控狀,他原本有意抗辯,案件本應前天(3日)開審,但他改變主意認罪,控方以其中兩項罪名加以提控,另一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7年加入警察部隊,在三巴旺鄰里警局工作。
2020年3月18日,因到越南旅遊而認識的友人、也是本案的同謀Lincoln Poh Chong Tee叫被告幫忙檢查一個名叫Wang Yu Chi的人是否有犯罪記錄,後來還介紹兩人認識,同時把 Wang Yu Chi的身份證號碼交給被告。
幾天後,被告上班時發現座位周圍沒人,於是趁機登錄警方的一個機密系統,輸入Wang Yu Chi的身份證號碼檢查了一番。之後,被告發信息通知同謀說「記錄乾淨。」意指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主控官在被告認罪後說,被告身為警務人員卻知法犯法,違背了當局對他的信任,他的行為也破壞了警方的良好聲譽,要求法官判他罰款5000元和坐牢兩到四周的時間。
同謀因多項罪狀被判監一年
庭上揭露,被告的同謀Lincoln Poh Chong Tee去年因多項罪狀而被判一年。 他和Wang Yu Chi一起通過虛假錢幣兌換服務來進行欺詐。
另外,被告幫忙檢查了一次後,同謀又先後在2020年4月份和7月份要求被告再次幫忙檢查,但都遭被告拒絕。被告說檢查都會留底,自己也會被抓。
警方後來在調查同謀的案件時,揭發被告非法檢查了Wang Yu Chi一事。 Wang Yu Chi人在越南,迄今還未落網。
被告於兩年前被停職
新加坡警察部隊發布聲明說,被告的行徑被發現後,警方迅速對他展開調查。他於 2021年8月31日被停職,隨後於同年10月3日辭去警察職務。
警察部隊也表示,警察部隊的所有系統僅限於公務目的使用,警員也不得向任何未經授權的人員透露信息。使用警察部隊的系統時是受到監控的,系統也會定期審核,任何警員被發現濫用警察部隊系統都會受到調查。警察部隊也會嚴正處理違法的警員,包括上庭指控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