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籍男子在新加坡出獄不到一年又犯案,拿山寨名表騙當鋪、還不起大耳窿當錢騾時還私吞贓款,結果被判監禁3年7周,和額外罰款3000元(約9500令吉)。
《聯合早報》前日報導,被告李文俊(名字譯音,25歲)共犯下28項罪名,包括欺騙、偷竊、觸犯公路交通法令和洗黑錢等罪名,涉及金額超過12萬新元(約38萬令吉)。
被告承認其中12項罪名,法官把其他罪名納入考量後,在判定被告坐牢3年7周、罰款3000元,以及出獄後吊銷或不得持有各級駕照長達3年。

法官在宣讀裁決時也說,由於被告在假釋期間犯案,因此必須坐牢額外542天。
根據案情,被告在網上購物平台,向越南的賣家購買多隻假勞力士表後,將這些假勞力士表拿到至少4家當鋪以4000元(約1萬2652令吉)至1萬5000元(約4萬7445令吉)之間的價格把假表典當。
除此之外,被告謊稱要買2隻勞力士表,但他與賣家見面交易時,卻趁對方不備拿了兩隻名表就落跑,導致賣家損失3萬3000元(約10萬4380令吉)。
2020年12月,被告向阿窿借了600元(約1900令吉)卻無力償還,他答應借出銀行戶頭讓對方收取贓款,藉此抵消債務,卻在贓款存進戶頭之後「黑吃黑」,把轉入戶頭的8700元(約2萬7518令吉)贓款花光。
另外,被告曾無照駕駛朋友的車,不僅超速行駛闖紅燈,還在撞傷人之後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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