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和企業可選擇通過數碼方式進行法定聲明

國會通過《新加坡共和國憲法(第二修正)法案》和《宣誓聲明與公證(遠程方式)法案》,今後個人和企業可選擇通過數碼方式進行法定聲明、宣誓或公證行為。
律政部高級政務次長拉哈尤瑪贊前天(2日)在國會為兩項法案進行二讀時表示,法案並沒有改變現有程序,只是增加和規範了相關的數碼方式,讓公眾可在線上使用電子簽名和遠程視頻見證等。
她也強調,數碼方式只是為了讓法定程序變得更加便利,公眾還是可以選擇繼續使用面對面和紙質的方式,完成這些程序。
她指出,確保各個流程的公正性是發展數碼框架的關鍵考量。為了防止有人藉此偽造文件,相關機構也將限定線上簽名形式,和制定特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