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轉眼又是年底,離情人節只剩2個月了。許多有情人會趁著這個特殊的節日,走入婚姻的殿堂。你可能不知道,在新加坡的中國公民既可以選擇在中國大使館領「紅本本」結婚證,也可以選擇在新加坡婚姻註冊局結婚。
兩邊都可以註冊結婚,但具體有什麼差別,流程又是怎樣的?「新加坡眼」為你一一揭曉。 在新加坡婚姻註冊局結婚 如果你注重儀式感,喜歡偏西式的結婚儀式,那麼不妨考慮到新加坡婚姻註冊局(Singapore Registry of Marriages)註冊結婚。所有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EP、SP准證持有者,以及外國公民都可以在這註冊哦。

【辦理條件】
1)雙方必須年滿21歲。如果其中一方年齡超過18歲,但未滿21歲,則需監護人或家長的同意。
2)任何一方目前都沒有和任何其他的人結婚。曾經結婚的人必須確保這段婚姻已經合法解除。
3)除了兩位新人要到場以外,註冊結婚當天也需一名持有執照的婚姻註冊官(solemnizer),和兩名年滿21歲的見證人(witness)出席。注意至少要在註冊日期的前21天提交網上註冊申請。如果想在特殊日子註冊結婚,則需要更早。
網址:http://www.rom.gov.sg/
WP持有者:
1)WP在和EP、SP結婚時,可以直接去婚姻註冊局(ROM)網站預約,申請註冊結婚日期,准證不會受影響。預約時,填寫想要的宣誓官、領證時間、宣誓地點等信息後提交,就可以了。記得註冊當天要帶上護照和工作準證。
2)如果WP持有者有意和新加坡公民或PR結婚,則需要MOM(人力部)的證明。申請者需在MOM網站填寫表格提交。一般來說會收到一封批准結婚的信。不排除在極少數情況下,申請人會收到一封拒絕信。
SP/EP持有者:
SP、EP持有人跟任何人結婚,都可以直接去婚姻註冊局(ROM)網站預約。
外國人: 如果雙方都不是新加坡公民或永久居民,且不是任何准證持有者。需要至少一方在新加坡停留15天以上。這15天可以是結婚前的任何時候,不需要連續15天,累積達到即可。

【所需材料】
1.結婚人以及見證人的有效證件。
2.如有離婚或喪偶則需相應的離婚證明或配偶死亡證明。
3.如果在婚姻註冊局外註冊結婚,則需註冊官的同意書(Solemnizer Consent Form)。
註冊地點:
新人可以選擇在婚姻註冊局內註冊,也可以自行選擇其他地點。
如果在婚姻註冊局內註冊,則需要在周一至周五之間,在註冊局提供的場地內註冊。另外,由於設施有限,所以按先到先得的原則,每天只能為幾對新人註冊。
如果選擇在註冊局外的地點舉行註冊儀式,新人則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選擇場地,進行布置等。不過,需要提前聯繫婚姻註冊官,並通知註冊的時間與地點。在註冊官同意後,他會填寫一份 Solemnizer Consent Form 給新人,用於網上申請。另外,由於註冊官是義務的,所以別忘了給一些車馬費哦
註冊流程:
在新郎、新娘表明結婚意願後,交換戒指並簽字。很有西式結婚儀式的體驗。ROM頒發一張Registry of marriage證書(有點像榮譽證書那種),如果將來回國使用需要重新公證或在國內補登記。比較適合看重結婚儀式,婚後傾向於留在新加坡生活的新人。
【收費標準】
如有一方是新加坡公民/永久居民:42新幣
雙方都是外國人:380新幣
中國結婚證則是需要通過中國大使館登記 大使館登記結婚:較為簡單,快速,高效,即辦即取。有紅本本兩份以及英文的marriage certificate,回國依然有效。比較適合對官方儀式不是很在意,以後可能回國生活的新人。2014年4月起,只有雙方均為PR才能在大使館結婚了。

【辦理條件】
1、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均為中國公民,且長期居住在新加坡。
2、結婚男女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關於結婚的各項條件,如男女雙方均無配偶、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雙方均達到法定婚齡等。
3、結婚男女雙方必須共同到使館自願提出申請,如符合婚姻登記條件,可當日取證。
【網上預約】
1、使用電腦或手機登錄「海外中國公民婚姻登記網上預約系統」(http://hydj.mfa.gov.cn)在線填寫資料,預約辦理時間。
2、結婚男女雙方按預約日期和時段,攜帶印有二維碼的預約單及相關申請材料來使館領事服務大廳(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辦理。

【所需材料】
1.結婚男女雙方的中國護照/旅行證原件及複印件,中國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如有)。
2.結婚男女雙方的新加坡居留證原件及複印件。
3.結婚男女雙方3張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彩色照片(3.5cm x 5.3cm)。
4.結婚男女一方為非定居國外的港澳台同胞,須提交其在港澳台期間的未婚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離婚無配偶的當事人須提交離婚證(或法院離婚調解書或判決書,一審判決書需附生效證明書)原件和複印件。若有關判決書系國外法院作出且離婚另一方為中國公民,須提供中國有關法院裁定承認該外國法院判決的裁定書。
6.喪偶的當事人須提交前配偶死亡證明、其與死者的夫妻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7.結婚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填寫並簽署《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各1份。
8.結婚男女雙方在領事官員面前親自在《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上簽名、捺指印並領取結婚證。
【辦理時間】
電話:64712117 疫情期間臨時專線:89386376、89386377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節假日除外)
諮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150 TANGLIN ROAD,SINGAPORE 247969
在新加坡註冊結婚後可以直接回國再辦理一次結婚證麼?
不可以,中國雖然沒有新加坡結婚登記的記錄,但只要登記過,婚姻就是存在的,重複領證可構成重婚罪。

圖源:unsplash/ Daniel tadevosyan
中國公民選擇在新加坡領證回國後還承認麼?
不用擔心!按照中國涉外婚姻法規定,中國是承認在境外登記結婚的婚姻關係證明的。但承認在新加坡登記結婚的婚姻關係,並不代表新加坡結婚證可以在中國直接使用。在新加坡登記結婚,中國政府並不知情。當夫妻在中國如果需要辦理戶口登記、處置房產、工作安置問題、離婚訴訟、申請在國內長期居留權等等情況時,中國政府無法核實新加坡文書的真假。所以根據中國和新加坡的往來法律規定,要求夫妻在新加坡完成結婚證公證。
【公證步驟】
新加坡結婚證使館公證認證辦理所需文件:
l結婚證原件
l夫妻雙方護照首頁掃描件
l夫妻雙方的新加坡簽證頁掃描件(新加坡公民無需提供此項)
l公證認證申請表
1、遞交相應資料到新加坡本地公證律師公證(確保公證文件內容的真實有效)
2、把公證過的文件遞交新加坡法律學會認證,可在官網了解更多詳情:https://legalisation.sal.sg,(確認結婚上的簽章是否為在新加坡外交部備案官員的真實簽字,以此證明新加坡結婚證的真實性。)
3、最後是遞交文件到中國駐新加坡領事館認證。(確認外交部的蓋章是真實有效,加上領事館標籤)
很多朋友都不清楚自己的身份會受哪個國家的婚姻法影響,夫妻之間一般都是在離婚時才需要詳細考慮如何根據法律處理相關事宜,比如中國公民能否到內地法院申請承認外國法院的離婚判決書等,詳情還是要和律師了解。
不過「新加坡眼」為大家找到了一些信息,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婚後的法律權益 新加坡《婦女憲章》 決定在新加坡結婚的夫妻將會遵守《婦女憲章》的法律條款,其中的條款適用於在新加坡結婚的所有男性和女性,但根據《穆斯林管理法》結婚的人排除在外,他們不受憲法中有關離婚、婚姻財產分割和贍養費部分的影響。
《婦女憲章》
詳情請查看:https://sso.agc.gov.sg/Act/WC1961
相對於中國來說,新加坡在保婚女性方面做得更好一些,可以讓女性在婚姻中更加有保障。以下就是一些例子:
l離婚的時間限制
在新加坡想要離婚也不是件容易事,新加坡《婦女憲章》規定,原則上夫妻在結婚的3年內不得提出離婚,除非這段婚姻給其中一方構成了嚴重影響或已經出現了嚴重違反社會道德的行為。具體如何判定「違反道德」應向律師諮詢。
l離婚後,女性所獲贍養費的給付及其時長
《婦女憲章》規定,從結婚之日開始,丈夫就有責任和義務給妻子付贍養費,不管妻子是否有職業或收入;夫妻離婚後,丈夫仍需要支付贍養費給前妻,直至前妻再婚或去世為止。
2016年新加坡國會經過三輪詳細的商議後,通過了《婦女憲章》的修正法案,首次允許因殘障或患病喪失謀生能力、沒有保險或資產方面收入的男方,有權向收入較高的女方申請贍養費。更合理地保障了一部分男性的權益。
l離婚後孩子的歸宿
在中國,如果一個家庭有兩個孩子,離婚後通常是一邊一個。但是在新加坡,一般會把幾個孩子都判給其中一方,其緣由是孩子在家庭中已不可避免地要離開父親或母親,不能再讓兄弟姐妹分離。因此,判決結果通常只會是兩種:一是,一個男人帶著所有孩子,並同時支付給妻子贍養費;二是,如果孩子都判給妻子,那就意味著男人將失去孩子的監護權,同時支付母子的贍養費。

圖源:unsplash/Andreypopov
中國《婦女權益保障法》和《婚姻法》
領了中國結婚證的夫妻一般來講就會受到中國《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的影響。
中國《婚姻法》規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有相互扶養的義務,離婚時,對於生活困難的一方,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而且具體方法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由法院判決。
l離婚的時間限制
關於離婚的時間條件,中國《婚姻法》並無普遍性的限制規定,僅對以下幾個特定時期的離婚作出了單獨的要求:在女方懷孕期間、分娩後1年內或中止妊娠後6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但女方提出離婚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除外。
新設立「離婚冷靜期」
2021年1月1日,中國《民法典》正式頒布了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規定,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願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後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從法律層面看,婚姻既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利,也代表婚姻的當事人應當承擔起對另一半和家庭成員的責任與義務。從中華民族的傳統文化看,家庭氛圍融洽是每一個家庭的美好願望。從社會角度看,每個家庭的穩定是整個社會安穩的基石。從個人的角度看,一時衝動導致的離婚,往往會給當事人帶來終生悔恨。正是從這些角度出發,《民法典》專門對離婚冷靜期進行了設計安排,給有挽救可能性的婚姻多一次機會。
l涉外婚姻常見法律問題
如果在中國的話,辦理離婚登記的當事人具有以下情節之一的,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
(一)未達成離婚協議的;
(二)屬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
(三)其結婚登記不是在中國內地辦理的。
總結,希望這篇文章可以更好的幫助到大家,也希望大家在結婚之前要考慮清楚,雙方步入婚姻後都要彼此包容,美好地共度餘生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