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無照駕駛到事發地點「接活」,因此被捲入搶劫案。(新明日報示意圖)
(新加坡訊)無駕照男子借弟弟的車接活,被交代要去收一筆錢,不料捲入搶劫案,過後被控共謀搶劫8萬1060元。
雖然,男子被判無事省釋,前天卻因無照駕駛等罪名,被判坐牢10周,以及不得考取或持有駕照3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亞當菲道斯(33歲)共面對4項控狀,包括搶劫、蓄意傷人、牴觸公路交通法令和汽車(第三方風險和賠償)法令。
搶劫控狀指出,他涉嫌跟兩名男子,在2023年11月18日下午1時30分共謀搶劫,在新加坡榜鵝場第199A座組屋底層,劫走一名男子8萬1060元的現金。
不過,該項控狀在去年11月已被判無事省釋。
被告昨早承認兩項控狀,餘項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
案情顯示,被告在搶劫案發生前,通過通訊軟體Telegram群組,看到有一則可賺取300元的送貨單,被告聯繫了發送短訊的人,後者則說會有人聯繫他。
不久後,被告收到名為「小哥哥」用戶的短訊,稱被告的工作是在某個地點收取現金後,再把錢送到另一個地點。
對方問被告是否有交通工具,雖然被告沒有駕照,但他稱自己有一輛摩托車和轎車。
案發當天,被告接到短訊,要他到榜鵝場第199A組屋收錢,被告搭德士前往,並聯絡弟弟把車開到同個地點。
弟弟不知哥哥無駕照同意借車
被告跟弟弟說想要借他的車辦事,而弟弟不知被告沒有駕照,同意被告使用車輛。
兩兄弟在停車場見面後,弟弟先行離開,被告則留在車子附近,等交接的男子出現。男子抵達現場後,短暫跟被告聊了幾句就離開。
不久後,被告聽到有人喊叫,而剛剛那名男子被公眾制伏在地,被告於是發短訊通知「小哥哥」說男子被扣押,對方則叫被告離開現場。
新加坡警方事後接到公眾報案,指事發地點疑似發生持械搶劫案,他們捉到一名持刀的男子。
被告開車離開後前往其他地方工作,最終把車開到當地循環路第71座組屋時被捕。
控方指被告沒有駕照,還欺騙弟弟拿到車,期間開了約5個小時半的車,要求法官嚴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