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名35歲男子因性虐待他照顧的兩名年輕姐妹被判處11年監禁和7下鞭刑。該男子與受害者有親屬關係,是她們母親的表親,他在2019年受託照顧她們。

他承認了性侵犯、猥褻和對兒童實施淫穢行為各一項指控,另外10項主要是猥褻的指控在量刑時被考慮。法院審理稱,這名男子在2019年至2021年期間,多次對兩名女孩實施性犯罪,包括在家中和公共場所。
受害者對這名男子的行為感到非常不舒服,知道他們是錯的,但又不敢說出來。其中一名受害者在遭受性侵犯後,經歷了閃回和噩夢,至今仍深感不安。她在兩天後向中學老師透露了自己的遭遇,隨後警方介入,該男子被捕。
檢察官要求對該男子判處至少11年半的監禁和7下鞭刑,強調了受害者的脆弱性、信任被濫用以及罪行發生在本應安全的家中。他們還指出,受害者因冒犯者的提醒而持續遭受心理傷害,例如一個詞或一個與他相似的路人。
辯護律師表示,當事人對自己的行為感到悔恨和羞愧,並引用了精神病學家的報告,認為罪犯可以從心理干預中受益。然而,檢察官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他有良好的改過自新前景。最終,法院判處該男子11年監禁和7下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