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為博紅顏一笑,16歲少年不惜下體浸辣椒油、拍攝自慰視頻,怎料「紅顏」竟是男同學假冒的,對方還連同友人算計,以視頻相逼,要少年交出共2450元。
涉案的兩名被告,一人17歲、一人18歲;17歲被告A是主謀,18歲被告B則是協助他干案的朋友。
B的案件前天在國家法院審理。他共面對兩項包括欺騙和勒索的控狀,他承認其中一項,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量。
受害者是一名案發時16歲的少年。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庭諭令不得報
道任何會泄露他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2023年2月,A在社媒Instagram假冒成一名叫「貝拉」的少女,用帳號聯繫受害者,之後與受害者「交往」,展開網戀。
A通過「貝拉」身份,要求受害者做出一系列舉動,包括把下體浸在辣椒油兩分鐘,用打火機燒頭髮以及在鏡頭前自慰。
A趁受害者自慰時進行錄像。由於A曾向B透露一切,也發送視頻給B,因此B對視頻一事知情。
2023年7月,A想通過威脅散播視頻勒索受害者,於是使用「貝拉」身份威脅受害者,若不遵照指示支付一筆錢,就會散播受害者的自慰視頻。
從7月到12月間,A和B前後五次從受害者那裡獲取共2450元。
B在去年6月10日被逮捕。庭上揭露,受害者之後報案處理,稱遭「貝拉」勒索,直到警方調查才發現兩名被告的身份。
控方指出,A的案件還未審理,但考慮到案發時B年紀不到20歲,應當以改造作為判刑原則,要求讓被告接受緩刑監視評估,看他是否適合。
法官批准申請,案展9月15日下判。
指示把錢夾書內待取
兩被告要求少年到大眾書局,把錢夾在指定的書本里讓他們去取。
案情顯示,擔心視頻被散播會蒙羞的受害者,遵從A的指示,在2023年7月的某一天,把錢夾在淡濱尼廣場大眾書局的一本書里。
A和B接著一同到大眾書局取錢,那一次獲得了100元,B從中分得20元。
兩人在2023年7月到12月間,持續以相同的方式勒索受害者,受害者四次把錢夾在大眾書局內的指定書本里,而他從頭到尾都認為是「貝拉」在向他索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