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名年齡介於30至51歲的男子,因涉嫌分別涉及三宗非禮或猥褻案件,將於2025年12月2日被控上法庭。
案件詳情如下:
2025年7月19日,一名38歲男子涉嫌在杜克森路一帶非禮一名23歲女子。警方通過後續調查,並藉助閉路電視畫面,成功確認該男子身份並將其逮捕。他將被控一項《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下的非禮罪名。
2025年9月14日,一名30歲男子涉嫌在中峇魯地鐵站非禮一名47歲女子。當時警方人員接報趕到現場,當場將該男子逮捕。他將被控一項《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下的非禮罪名。
2025年11月4日,一名51歲男子涉嫌在濱海大道一帶非禮一名30歲女子。警方人員接報後趕到現場,當場將其逮捕。該男子將被控一項《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下的非禮罪名。
根據《1871年刑法典》第354(1)條文,非禮罪可判處最高三年監禁,另可並處以罰款、鞭刑,或其中任何組合刑罰。
警方對以無辜公眾為犯罪目標、威脅社區人身安全的性犯罪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違法者都將依法嚴懲。警方將繼續與各類持份者緊密合作,包括公共娛樂場所、公共運輸營運機構以及社區,共同預防和遏制非禮案件的發生。
若遭遇非禮,受害人應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立即遠離施害者並迅速報警。同時,儘量記住關鍵細節,例如施害者的外貌、衣著特徵以及案發的時間和地點。
警方也呼籲公眾保持警惕,特別是在人群擁擠的場所。若目擊非禮行為,或知悉有人受害,應立即向警方報案。此類行動不僅有助於震懾罪犯,還能提供關鍵的目擊證詞。若施害者逃離現場,旁觀者應儘量記下其樣貌及逃逸方向。受害人與公眾的迅速反應,將有助於警方快速鎖定並逮捕嫌犯,進一步保護他人免受傷害。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5年12月1日 晚上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