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和同事從二樓把木板丟下樓。
(新加坡訊) 為了貪方便,拆除櫥櫃工人竟直接從組屋二樓廚房窗口,把大量木板丟下樓,結果被判坐牢6周。
被告顏福順(62歲)前日承認一項魯莽行事。
根據案情,事故發生在今年4月20日,下午2時到3時30分之間,地點在新加坡勿洛北1道第551座組屋。
調查指出,被告和同事齊亞出(26歲)在一家做木工的公司上班,他們當天被分派到該組屋二樓的單位拆除廚房的木櫥櫃。
兩人原本應該在拆除柜子後,把柜子的木板都搬到停在停車場的羅里上。
被告認為直接把木板從廚房的窗口丟到底樓會更加方便,於是在一小時30分鐘,從廚房窗口把大量木板丟到樓下。
被告的魯莽行為,危害到他人的安全,被告也沒有把底樓該區域圍起來,或有在底樓提醒路人有危險。所幸在這一小時30分鐘內,無人被丟下的木板砸到。
根據法庭文件的照片顯示,被丟下的木板數量,足足塞滿一輛羅里。
目睹居民透露,工人丟下木板時連續發出巨響,引人側目。

羅里裝滿被拆下的木板。
居民劉女士受訪時說,當時剛好在家,聽見很多聲巨響,便透過窗口往下看,發現有人在將木板從二樓丟下。
「當時的聲音真的很大聲,像是有人不甘願做工就直接扔下來一樣。不久後警察來到樓下,和兩個裝修工人談話了很久才離開。」
阿裕尼—後港市鎮會的房地產經理(33歲)當天接到投訴後到組屋查看,目睹有人從二樓丟木板下樓,隨後報警。
警察在下午3時30分抵達,此時被告和同事已經完成拆除工作,正把木板搬上羅里。
被告的代表律師求情時說,這是被告首次觸法,已經感到慚愧。
律師也提及無人在事件中受傷,不過並非要「淡化」被告罪行,被告願意接受懲罰,只是希望法官可以輕判,考慮高額罰款就好。
法官下判時指出,被告丟的東西是大物品,且還持續了一段時間,並且為了自己的方便,置他人於危險之中,最後判被告坐牢6周。(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