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2日訊)層層防備都難防家賊!一名菲傭趁僱主和家人出遊,從僱主包包取出抽屜鎖匙,打開抽屜再拿出保險箱鎖匙,多次從保險箱取走一萬多新元首飾去典當。
被告甘寶傑尼斯(33歲)面對五項監守自盜控狀,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餘項交給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她認罪後,被判坐牢八個月。

一名菲傭趁僱主和家人出遊,從僱主包包取出抽屜鎖匙,打開抽屜再拿出保險箱鎖匙,多次從保險箱取走一萬多新元首飾去典當。(示意圖)
根據案情,被告在2017年初到一名48歲女僱主家當女傭,女僱主的家人也同住在一起。
女僱主一般會將首飾放在睡房內的兩個上鎖的保險箱裡,保險箱鎖匙則收在上鎖的衣櫥抽屜,而衣櫥抽屜的鎖匙則會放在她的包包里。
她在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趁女僱主和家人出遊之際,大膽偷走僱主的首飾,包括金鍊、金手鐲、金吊飾和金耳環等,有些甚至鑲上寶石,價格不菲。
被告整整在一年半內,偷走女僱主高達1萬3893新元(約4萬2350令吉)的首飾,並拿到不同的當鋪典當兌現,跟著匯錢回家鄉。
控方指,事後僅有1160新元的首飾成功從當鋪找回,其餘的已找不回來,而被告始終未作出賠償。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她求情時指母親患癌,弟弟也於2016年過世,留下三個孩子須由她資助,因急需用錢而犯案,如今已感到後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