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7月16日,前公司服務提供商董事王俊傑(Wang)因涉及重大洗錢案的相關罪行被判處32周監禁,並被禁止在五年內擔任公司董事。同日,房產轉讓律師陳伊菲·朱莉婭(Chan)因涉嫌參與一項與同一案件相關的房地產購買文件偽造陰謀而被起訴。
王俊傑案詳情
王俊傑曾是本地公司服務提供商 LW Business Consultancy Pte Ltd(「LW Business Consultancy」)的董事。該公司受蘇海金和蘇寶林(兩人均為該重大洗錢案中被定罪並判刑的十名外籍人士之一)的委託,為其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一號網絡科技有限公司(Yihao)和新寶投資控股有限公司(Xinbao)提供公司秘書服務。
王俊傑在2018年8月2日至2023年12月22日期間擔任 Xinbao 的董事,並在2021年1月3日至2022年2月7日期間擔任 Yihao 的董事。
調查顯示,王俊傑與蘇海金串通,偽造了 Yihao 在2019至2022財年的財務報表,包括營收、毛利和應收帳款。隨後,王俊傑利用這些偽造的財務數據,先後四次向新加坡內陸稅務局(IRAS)和人力部(MOM)提交虛假陳述。此外,他還偽造了一份 Yihao 與 SG-Gree Pte Ltd(SG-Gree)之間的軟體開發協議,該協議由蘇海金提交給星展銀行(DBS Bank Limited),以協助 Yihao 開立銀行帳戶。據悉,SG-Gree 由蘇海金和蘇寶林部分持有。
同樣,王俊傑還與蘇寶林串通,就 Xinbao 在2019至2021財年的營收、毛利和應收帳款向 IRAS 提交虛假陳述,並在回應華僑銀行(OCBC Bank Limited)關於某些交易的查詢時提交了虛假文件。
2025年1月23日,王俊傑被指控共15項罪名,包括:4項串謀偽造帳目、7項串謀向 IRAS 和 MOM 提交關於 Yihao 和 Xinbao 財務狀況的虛假陳述、1項偽造文件欺騙星展銀行、1項向華僑銀行提交其有理由相信為偽造的文件,以及2項違反《1967年公司法》未能作為 Yihao 和 Xinbao 董事誠實履職的罪名。
2026年6月3日,王俊傑承認兩項罪名:一項是與蘇海金串謀向 IRAS 提交關於 Yihao 財務狀況的虛假陳述,另一項是在擔任 Yihao 董事期間未能誠實履行職責。其餘13項指控在量刑時被予以考慮。2026年7月16日,王俊傑被判處監禁32周。
陳律師案詳情
陳律師曾擔任一起商業地產(位於亞穆街)和一套住宅(位於 South Beach Residences)購買交易的房產轉讓律師。這些房產是由蘇永燦的配偶購買的,蘇永燦是該重大反洗錢案中被警方調查的在逃外籍人士之一。
根據警方調查,陳律師被認為在2023年12月與該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員工串通,在購買 South Beach Residences 住宅單位的過程中偽造了「了解您的客戶」(KYC)表格。
2026年7月16日,陳律師被指控一項根據《刑法》第465條結合第109條定義的「串謀偽造文件之教唆」罪名。如果罪名成立,她將面臨最高四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商業事務局局長 Pao 女士表示:「新加坡嚴肅對待通過我們的金融系統洗滌犯罪所得的行為。公司服務提供商和房產轉讓律師事務所等專業中介是金融系統的重要把關人,必須嚴格遵守旨在檢測和報告犯罪資金的合規體系。任何幫助客戶規避盡職調查程序或協助客戶偽造文件的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註:由於違反反洗錢及打擊資助恐怖主義(AML/CFT)控制措施,LW Business Consultancy 的公司服務提供商註冊已於2024年1月18日被會計與企業管制局(ACRA)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