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楊偉龍(34歲)共面對四項控狀,星期四(9月22日)承認其中三項,包括蓄意重傷他人、刑事暴力和觸犯公路交通法令,另一項則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新明日報》取自新加坡海峽時報)
(新加坡訊)情侶吵架引來圍觀者,女友動怒與圍觀者扭打,火爆男友也動粗推人。這名男友曾因不喜歡別人長相,竟把人打到鼻子骨折,如今被判坐牢6個月和罰款5000新元(約1萬6100令吉)。
被告楊偉龍(34歲)共面對4項控狀,他前日承認其中3項,包括蓄意重傷他人、刑事暴力和觸犯公路交通法令,另一項則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去年5月13日凌晨2時40分,被告和當時的女友林紫晶(26歲)在新加坡惹蘭勿剎附近福士路(Foch Road)的一家餐廳外起爭執,兩人事前已喝了酒。
餐廳里的男女顧客和女老闆聽見外頭騷動後,到餐廳外探個究竟,結果女友被他們惹怒大吵起來,還跟女顧客與女老闆混戰。
這時,有警員到場調解,也把3人分開,怎料女友再次回到餐廳,攻擊女顧客和女老闆。被告當時使用武力,把女顧客從女友身邊推開。
此外,被告也涉另一起蓄意傷人案,地點在新加坡馬里士他路。
今年2月14日,喝了酒的被告站在人行道上與女友說話。這時,一名男子和其友人經過,被告稱因「不喜歡他的樣子」,就揍了對方臉部兩次。男子送院後,被診斷出右臉挫傷和鼻骨骨折。
《新明日報》報導,律師求情時說,爭執後都有第三方介入,指女友引發「暴力」,被告是為「保護」女友才推了對方。而女友當時患有異位妊娠,兩人才會吵架。
林紫晶也因被控恐嚇、蓄意傷人、公共滋擾以及魯莽行為危害他人安危等,今年7月被判坐牢17周及罰款1500新元(約4830令吉)。(人名譯音)
曾酒後開車撞上人行道
被告楊偉龍曾酒後開車,結果撞上竹腳醫院外的人行道。
事故發生在去年9月20日晚上11時34分,調查顯示,被告從當晚7時到8時都在喝酒,隨後還開車送朋友回家,途中車子在交界處失控撞上路緣(kerb),正好被巡警撞見。
被告進行呼氣檢測,結果顯示,每呼出100毫升氣體中含56微克的酒精,高過法定35微克。
被告最終被吊銷各級駕照30個月。(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