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俄羅斯籍女子向新加坡一名律師尋找法律意見之後,他展開猛烈追求,承諾她若嫁給他,他每月會給她2000新元生活費。
但兩人結婚隔年,他不僅反悔不給錢,還花錢進行色情視訊,搞到妻子必須借錢過活...

(圖:來源自網絡)
53歲的律師辣雞(化名)在五年前認識37歲的妻子娜塔莎(化名)。
娜塔莎當時想要移居新加坡,在這裡讀書,也想讓女兒到這裡讀書,因此找上當時擔任律師樓合伙人的辣雞,諮詢移民事宜。
辣雞隨後展開猛烈追求,送她昂貴的禮物,帶她出去。他答應娜塔莎,如果她和他結婚,他會照顧她一輩子。
兩人在2020年6月結婚,並且簽署了協議。
男子答應婚後每個月會給妻子2000新元(今日匯率:1 新加坡元 ≈ 5.31人民幣),也會照顧她的女兒。
娜塔莎婚後和女兒搬到東陵一間住處,男子則和母親住在武吉知馬的一間房子,但會到東陵住處探望妻子。

(圖:來源自網絡)
2021年3月底,娜塔莎發現丈夫花錢和國內外的俄羅斯女子進行色情視訊。丈夫被揭發之後仍不悔改,她於是把他趕出東陵的住處。
沒想到,他開始不給她生活費,也不支付女兒的學費,搞到她必須跟朋友借錢。
她也說,因為自己持的是短期探訪證,無法在新加坡工作,只能靠丈夫養她。辣雞反指妻子未能在許多層面上履行妻子的職責,這包括沒有歡迎他回家或上床,以及保持親切的態度維持這段婚姻。
男子說,妻子只有在「扮演好(妻子)的角色」時才應該獲得生活費。而實際上,夫妻倆的關係並不和睦,丈夫把妻子叫做「妓女」,還認為她應該通過性行為換取生活費。

(圖:來源自網絡)
最後,走投無路的娜塔莎將丈夫辣雞告上法庭!
妻子原本要求每個月獲得8500新元的贍養費,但丈夫辯稱她在俄羅斯還有房產,並稱不認為結婚時簽署的協議有法律效益。
他也稱,他在疫情期間遇到困境,成為自僱人士,月入只有4000新元。
他也宣稱,色情視訊不算性愛,因為人是無法虛擬進行性行為的。
法官最後裁定,6092新元是合理的生活費數額。這名丈夫被令每個月給妻子2592新元的生活費。等她租到房子,他必須給她多3500新元作為租金,每月總計6092新元,外加她的醫藥費。
目前,男子表示不服,要繼續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