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全球化進程,跨國投資和資產管理已經成為常態。然而,許多人利用跨境金融活動逃避納稅義務,導致政府稅收損失,也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原則。為了應對這一問題,國際社會採取了一系列措施,其中之一就是CRS(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全稱「共同申報準則」)。
共同申報準則(CRS)是一種國際協議標準,用於在司法管轄區之間出於稅收目的自動交換金融帳戶信息,以更好地打擊逃稅並確保稅務合規。新加坡已承諾實施CRS,並自2018年9月起開始與合作司法轄區交換金融帳戶信息。

誰需要申請CRS?
如果您是新加坡申報金融機構(SGFI),則必須向IRAS(新加坡稅務局)註冊CRS。您需要對您維護的所有金融帳戶進行盡職調查,並在年度申報中及時準確地向IRAS報告相關帳戶信息。

CRS框架下的金融機構類型
如果您是持有新加坡申報金融機構帳戶的個人,您可能會在多個方面受到CRS的影響。
CRS申報要求?
根據CRS法規,申報SGFI必須向IRAS提交年度CRS申報表,其中列明SGFI維護的每個可報告帳戶相關的必要信息。在相關的報告年度中沒有維護任何可報告帳戶的申報SGFI需要向IRAS提交零申報表。 在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包括這兩個日期)期間成為新加坡申報金融機構(SGFI)的實體應在下一年的3月31日之前註冊CRS,並於5月31日之前提交CRS申報表,包括零申報表(如適用)。
IRAS建議申報SGFI定期審查其CRS合規環境和控制。申報SGFI可以使用《CRS合規指南電子稅務指南》中提供的自我審查工具包(該工具包包含建議的內部控制措施)來進行CRS合規自我評估。
CRS合規
IRAS採用基於風險的方法,確保申報SGFI在新加坡履行其CRS義務的合規性。同時,IRAS也尋求在確保申報SGFI的CRS合規性的同時,儘量減少其合規成本。
IRAS將對存在較高不合規風險的申報SGFI進行審核和審計。在評估申報SGFI違規風險時,IRAS將考慮多種因素的組合,例如:
1.報告SGFI的業務概況和活動;
2.履行FATCA(美國海外帳戶稅收合規法案)和CRS義務的歷史記錄;
3.在其他相關稅務和監管合規領域的歷史記錄;
4.收到的來自新加坡CRS合作夥伴的反饋。
根據在審查期間對已確定的申報SGFI有效履行其CRS義務的評估,IRAS可能會發出建議,要求申報SGFI解決其CRS合規方面的差距並及時採取糾正措施。
IRAS還將聯繫未註冊為申報SGFI的實體,以驗證其在CRS下的實體分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