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刑事法典修訂!隱瞞性病等「性欺詐」行為將被控訴。
一直以來,新加坡都以嚴格的法律規定而聞名,
也有各種各樣「奇葩」的法律規定,
但你知道嗎?
買兒童充氣娃娃、「性欺詐」、
婚內強姦這些事在新加坡可不再僅僅是個人癖好,
而是犯法要坐牢的!

2月11日,新加坡刑事法改革法案在國會一讀,
而這次修訂則比2007年更為全面,
在新的修改《刑事法典》的建議中首次加入了「性欺詐」條文,
如果出現謊稱採取保護措施或隱瞞性病的方式
來促使另一方自願與其發生性行為將列為刑事罪。
可面對監禁最長10年,或罰款或鞭刑,或這些刑罰的組合。

圖片來源:聯合早報
近年來,在國外發生過很多起性欺詐案例,
即雙方同意使用保險套進行[關鍵詞屏蔽],
但中途一方偷偷拿掉保險套,
此行為被認為是性侵的一種。
政府因此提出新條文,
以應對上述在法律上不算有違意願,
但實際上已違反同意的條件,並可能傷害一方的情況。
同時,性罪行條文的解釋中也增加了新條文,
也就是說,假借驅邪、治病名義,或冒充身份(丈夫或情侶)獲取性行為,
都會判定為違法性侵。
另一方面,法案配合新犯罪趨勢,制定了許多新罪名,
如偷拍、偷窺或隨意散播猥褻照片,以及暴露狂行為。
同時將向他人發送下體等不雅照片的行為也被列為刑事罪。

為了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
法典修訂建議中也提到,
持有或傳播含有侵害少兒的內容的圖像和影片將被列為刑事罪
而所謂的侵害少兒的內容,
包括展現從事性活動、兒童裸體或者部分裸體的內容
還包括施暴虐待兒童的行為。
同時,在新加坡持有、銷售、製造兒童造型的性愛娃娃
都會被列為刑事罪。

這次法典修訂集結了學術界、公共和私人領域代表的專家團
經過兩年多的研究和檢討,
去年8月底提呈報告給內政部長兼律政部長尚穆根,
有關部門隨後公布擬議修正內容,
並將廣邀公眾對其提出意見。
目前《刑事法案》修訂處於一讀階段
2019年5月將會進行二讀
今年內完成三讀並正式實施。

小編要為新加坡政府鼓個掌,
希望日漸完善的法律可以給大家一個更加安全的新加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