獅城人通關新山遇阻問題接連不斷,引起網友關注,再有獅城人分享三年前護照無蓋章即刻發現,馬上要求補辦後順利通關,險過剃頭。
新加坡《新明日報》前天報道,獅城男稱與四名友人共車到馬國遊玩,經新山關卡被馬國官員檢查護照後順利出關,豈料回國時獅城男才發現護照無蓋章,被扣留7天與罰款3000令吉(約930新元)。
新聞見報後,另有讀者陳先生(62歲,退休)通知該報,他與妻子和男性友人約三年前,駕車入境新山關卡時,也有類似遭遇。
「當時我在車裡,把三本護照給了官員,官員一一檢查護照,做出蓋章動作。我聽到有蓋章聲音,但好奇為何三本護照,只有兩次蓋章聲?」
他從官員接過護照後,吩咐友人趕快檢查,發現友人護照無蓋章,於是請示官員,對方接過護照與蓋章後,順利離開關卡。
他稱此經歷至今記憶猶新,也在閱讀本報報道後,對於再駕車入境新山表示有所顧慮。他希望以自己的經歷,提醒前往新山的獅城人,通關時再三檢查護照。
通關護照無蓋章,到底是誰的責任,網友褒貶不一。

網友提醒通關者,要注意護照蓋章上的日期是否正確。(檔案照)
也有網友稱通關大馬時,發現護照上的蓋章竟是錯誤日期。
不少網友留言說,當護照交給官員處理後,發現護照有問題時,到底是誰的責任?
有網友指若在外國,官員會被懲罰,因為是官員疏忽,但也有網友反駁稱,官員有權將通關者扣留起來。
受訪律師表示,大馬法律指通關者有舉證責任,來證明自己合法入境馬國。
大馬律師吳思漢(36歲)接受該報訪問時說,根據大馬移民法律條文,通關者有舉證責任(burden of proof)。
換言之,通關者在入關後應第一時間確保自己護照有無蓋章。他指出,如通關者經關卡人員檢查護照後無蓋章,可向移民局的上司投訴。「其實當發現護照無蓋章,應馬上在關卡補辦蓋章,如果入境時無蓋章,一旦離開了關卡,理論上已視為非法入境。」他也說,通關者入境後如果向移民局自首,會被扣留接受調查,罰款才獲准出境回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