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三名年齡在25歲至36歲之間的男子,據信他們是一個跨國詐騙團伙的成員。該團伙利用盜取的借記卡和信用卡信息,在新加坡境內實施大規模支付欺詐。
2026年10月26日晚上7點45分左右,警方接到位於Rochor Canal Road一家零售店的求助電話。此前,其中一名男子使用移動錢包成功購買了兩塊價值超過2700新加坡元的顯卡。約一小時後,這名36歲的男子再次回到店內,試圖購買價值超過4000新加坡元的其他IT組件。店員對其行為產生懷疑,隨即通知值班安保人員,安保人員將其扣留並報警。
初步調查顯示,這名36歲的男子通過移動應用程式接收指令,使用移動錢包購買包括顯卡和IT組件在內的高端產品。他將通過欺詐手段獲取的商品交給在車內等待的同夥後,才第二次返回商店。
通過後續調查以及監控攝像頭和警方攝像頭的圖像輔助,中央警區(Central Police Division)的警員鎖定了兩名分別年齡為25歲和27歲的男性同夥,他們當時駕駛一輛租賃車輛離開了現場。10月27日,這兩名男子在樟宜機場過境區被分別逮捕,在他們準備離開新加坡之前被截獲。進一步調查發現,這兩名男子還涉嫌在另一家零售店實施了至少一起支付欺詐案。
警方在嫌疑人身上繳獲了GeForce RTX 5070顯卡、一部iPhone 18 Pro Max以及其他幾部手機作為證物。
這三名男子將於2026年10月28日在法庭受審,被指控觸犯《1871年刑法》第420條及第109條,涉嫌教唆共謀欺詐,最高可判處十年監禁及罰款。
欺詐零售商是嚴重的犯罪行為,警方對任何參與詐騙和欺詐的人員採取嚴厲態度,犯罪者將依法受到懲處。
警方同時提醒公眾,在使用銀行卡詳情進行在線支付時應保持謹慎,僅訪問可靠的購物網站,妥善保管銀行卡信息,且絕不向任何人透露敏感的銀行信息。如果信用卡/借記卡丟失或被盜,請立即致電發卡銀行,並採取以下預防措施:
建議採取的措施:
始終妥善保管您的信用卡或借記卡;
開啟簡訊通知功能,以便在信用卡或借記卡產生任何費用時收到提醒;
定期檢查銀行對帳單,如發現任何差異或未經授權的扣款,請立即通知銀行。
禁忌事項:
不要點擊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或簡訊中的URL連結,不要向陌生人提供信用卡或借記卡詳情;
不要向任何人透露您的一次性密碼(OTP);
不要隨意暴露您的信用卡或借記卡,在準備付款前請將其存放在錢包中。
**繳獲的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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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警察部隊 公共事務部 2026年10月27日 @ 晚上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