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20歲男子在去年10月於裕廊西(Jurong West)引發一起涉及三輛車的交通事故,隨後將被指控在藥物影響下駕駛。
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周三(9月2日)發布的新聞稿中表示,該男子涉嫌使用了一種含有依託咪酯(etomidate)的電子煙,這種產品通常被稱為「Kpod」。

男子涉嫌在裕廊西逆行,撞上私家車與麵包車
2025年10月28日晚上約8點40分,該男子駕駛汽車行駛,但在綠燈亮起後未能及時起步。
當一輛巴士從其右側超越時,他從左側超越該巴士並停下,隨後將車開上了中心分隔島的路緣石。
據稱,他隨後在道路相反方向逆行。
這導致他在裕廊西91街(Jurong West Street 91)與另一輛私家車的右後方以及一輛麵包車發生碰撞。
該男子的車輛在再次衝上中心分隔島路緣石後才停了下來。

事故後狀態「不穩定且意識模糊」
雖然事故中沒有人受傷,但現場觀察發現該男子狀態「不穩定且意識模糊」。
警方沒收了其車內發現的一支電子煙,並將與電子煙相關的違法行為移交給衛生科學局(HSA)。
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檢測出了依託咪酯。
將被指控使用Kpod駕駛及危險駕駛
該男子將於周四(9月3日)被帶上法庭,面臨以下指控: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7(1)(a)條,指控其在藥物影響下駕駛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64(1)(b)條,指控其危險駕駛
對於在藥物影響下駕駛,他可能面臨最高12個月的監禁和/或2,000至1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如果他是累犯,則面臨最高兩年的監禁和5,000至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並可能被取消所有類別的駕駛資格。
作為嚴重違規者的危險駕駛行為,他除了可能被判處最高12個月監禁和/或2,000至10,000新加坡元罰款外,還可能面臨額外的最高12個月監禁和/或最高5,000新加坡元的罰款。此外,法院還可能對其實施禁駕令。

另一名35歲男子在蔡厝港涉嫌逆行
在另一起案件中,一名35歲男子在蔡厝港(Choa Chu Kang)發生類似事件後,也將面臨同樣的指控。
2025年11月26日晚上約8點40分,他沿蔡厝港1大道(Choa Chu Kang Avenue 1)行駛,隨後轉入蔡厝港路(Choa Chu Kang Way)。
據稱,他在蔡厝港路沿逆行,導致其他道路使用者不得不減速以避免相撞。
隨後,他將車開進了一家加油站。

現場狀態「意識模糊且醉酒」
雖然沒有人員受傷,但該男子在現場被觀察到「意識模糊且處於醉酒狀態」。
警方沒收了其車內發現的電子煙,並將相關違法行為移交給衛生科學局(HSA)。
檢測結果顯示,其血液中同樣檢測出了依託咪酯。
他將於周四與該20歲男子面臨相同的指控。
警方對此類違法行為持「嚴肅態度」
新加坡警察部隊表示,對於在藥物影響下駕駛、損害安全駕駛能力的違法行為,警方持「嚴肅態度」。
警方指出,這是一種「極其危險且不負責任」的行為,危及所有道路使用者的生命。
因此,警方「將毫不猶豫地採取嚴厲行動」,打擊那些危及公共道路安全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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