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黃埃爾金案發時擔任新加坡國立牙科中心攝影師,負責拍攝計劃接受頜骨手術患者的牙齒及頜骨照片,卻偷拍25名女患者逾600張照片。(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國立牙科中心一名前攝影師利用職務,三年間偷拍25名女病患逾600張照片,還從內部系統獲取面部照片匹配,組建了一份「受害者目錄」。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黃埃爾金(譯音,29歲)面對30項控狀,當中包括偷拍和傳播偷拍照片。他於昨日承認其中九項控狀,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發時,被告在國立牙科中心擔任攝影師,負責拍攝計劃接受頜骨手術患者的牙齒及頜骨照片。牙醫在電子牙科記錄系統提交請求後,指示患者在攝影室外等待。被告確認患者身份後,僅須拍攝面部區域,主要集中在牙齒和頜骨部位。
為保護隱私,被告須提供藍色擋板遮擋患者胸部。女性患者則須有女性工作人員協助或保持窗簾拉開。拍攝完成後,被告將相機轉存至牙科中心的安全硬碟,並上傳內部系統供牙醫查看,不得留作個人用途。
案情揭露,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被告在同事不在場時偷拍吸引他的女性。他會記錄女患者姓名,除了拍攝必要照片,他還會偷拍其他照片。若患者未被安排拍照,他會謊稱牙醫要求拍照。
拍攝期間,被告故意不給患者藍色擋板,並拉上窗簾,以及將偷拍照片轉存到個人存檔。
被告還未經授權登錄內部系統下載受害者面部照片,與偷拍照片匹配,按照姓名整理了一份受害者」目錄」。他共偷拍25名受害者超過600張照片。他還兩次將照片發送給朋友。
案件於2024年4月曝光,一名18歲受害者透露儘管醫生未安排,她被反覆要求多次拍攝。牙科中心隨後展開調查,並安排被告於2024年5月說明情況。然而,被告在調查前辭職,並未出席。牙科中心隨後報案。
控方指被告事前預謀,濫用公共醫療職位滿足個人性慾,行為持續時間長,並通過辭職逃避調查,促請法官判處被告至少監禁兩年又五個月。
被告的代表律師則尋求監禁14個月又三周。律師稱,被告真心悔過,並無前科,有家庭支持,並在案件審理期間有穩定工作。
律師還說,受害者當時都穿著衣服,被告未使用隱藏設備,受害人數與他拍攝的「成千上萬患者」相比之下並不多。
法官案展12月9日下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