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與海事局標誌。(圖:Facebook/外交部,Facebook/海事局)
審計署的報告顯示,外交部和新加坡海事及港務管理局在管理收入方面有疏漏。
根據審計署發布的2024/25財政年度審計長報告,外交部未將名譽總領事(Honorary Consuls-General)和名譽領事(Honorary Consuls)代收的簽證申請相關費用作為政府收入進行追蹤和記錄。2022年4月1日到去年3月31日涉及的相關簽證申請費用多達102萬元。
報告說,名譽總領事和名譽領事不領取薪金,也不收取酬金,他們通常會以代收的簽證申請費來抵消提供這類志願服務的成本。不過,審計署認為,簽證申請費屬於公款,應作出記錄。
對此,外交部承認沒有妥當記錄這筆費用。當局估計,在2024/25財政年,名譽總領事和名譽領事提供簽證服務的成本超過代收的簽證費用,多餘的成本則由他們自行承擔,因此沒有造成公款的損失。
外交部表示,會加強相關記錄,並探討如何修訂相關法律。
至於海事局,報告指出,當局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在2020到2023財政年之間,收取了在傾卸場及填海地段傾倒疏浚或挖掘物料的傾瀉和監測費用,總額達1億1588萬元。
海事局表示,收取這類費用是為了防止在港口水域進行不受限制的傾倒活動,以及彌補提供傾卸場地及監測相關作業所產生的成本。
報告說,當局已經通知審計署,會將相關費用納入法律,並為過去收取的費用尋求法律認可。
與此同時,審計署也發現海事局在沒有法律依據的情況下,為兩類港口稅提供減免。涉及的款項在2021年1月1日到去年3月31日之間達到70萬元。
海事局已經通知審計署會審核相關的港口稅減免,如有必要,會採取行動進行規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