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2024年9月9日至11月1日,至少有59名男性和15名女性(年齡介於18至59歲)因涉及詐騙相關的「資金騾子」活動而被控上法庭。這些新罪名源於《1992年防止貪污、毒品交易及其他嚴重犯罪(利益充公)法令》(CDSA)與《1993年電腦濫用法令》(CMA)的修訂條款,已於2024年2月8日正式生效。修訂後的法律賦予警方更大權力,可更有效地打擊那些濫用或允許他人濫用其銀行帳戶及Singpass身份憑證的行為。
為加強震懾力,量刑諮詢小組於2024年8月21日發布《詐騙相關罪行量刑指南》(「指南[1]」),建議對涉及非法移交銀行帳戶或未經授權披露Singpass憑證的詐騙罪行,以判處顯著監禁刑期為常態。指南亦建議,即使是對年輕罪犯,也應考慮判處監禁及改造培訓,僅適用於青少年法院處理的未成年案件除外。
調查顯示,這些涉案人員涉嫌出售或交出其銀行帳戶和/或Singpass身份信息,使犯罪集團得以進行洗錢活動。部分人涉嫌欺騙銀行,開設個人銀行帳戶後,將ATM卡及網上銀行憑證轉交予不明人士。另有人員涉嫌非法披露其Singpass憑證,導致犯罪集團冒用其身份開設銀行帳戶。
近期已結案件
其中一宗案件中,涉案男子在未合理查證對方用途的情況下,將其個人銀行帳戶的網上銀行資料及一次性密碼(OTP)提供予他人,並因此獲得1,000新元報酬。該帳戶其後被用於清洗超過16萬新元的犯罪所得。該男子最終被定罪,判處六個月監禁,並須繳納306新元罰款,以追繳其非法所得。
另一起案件中,涉案男子為獲取2,400新元「快錢」,同意讓不明人士操控其Singpass帳戶。其Singpass身份隨後被用於開設兩個銀行帳戶,共接收超過33.7萬新元資金,其中至少11.4萬新元來自新加坡21名詐騙受害者。該男子最終被定罪,判處八個月監禁,並須將2,400新元非法所得充公歸還國家。
任何交出銀行帳戶或Singpass身份憑證的行為,皆助長詐騙集團實施詐騙並清洗犯罪資金。詐騙案件對受害者造成嚴重的社會與經濟影響,部分人甚至損失畢生積蓄,難以完全恢復。警方對此類犯罪行為高度重視,絕不姑息,一旦發現有人涉及詐騙或協助罪犯清洗贓款,必將依法嚴懲。
逮捕現場照片▼







[1]《量刑指南》可在此查閱
公共事務處
新加坡警察部隊
2024年11月4日 下午1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