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3日訊)漂亮女醫生稱壓力大,到商場偷約45元(約135令吉)的連身裙,被判9個月的日間報到令,因擔心失去工作,遭病人質疑專業,庭上懇求能免於佩戴電子追蹤器。
被告張慧儀(36歲,醫生)昨日承認一項偷竊控狀,指她在去年8月22日於淡濱尼廣場的百貨商店,偷走一條連身裙。
案情顯示,被告當時在商店二樓閒逛,一名保安察覺被告拿了一條連身裙,沒有付費就往一樓走去。

被告偷走價值44元9角的連身裙。(示意圖)
被告把連身裙塞入手提袋後,又挑選兩個地毯到櫃檯付費,但沒有掏出手提袋裡的連身裙。
保安見狀緊跟在後,隨後在商店外扣留被告,並報警處理,被告之後向警方承認偷走價值44元9角的連身裙。
店內電眼顯示,被告在櫃檯付錢時,三次瞄向手提包。
控方指被告心情抑鬱,又有偷竊案底,認為日間報道令較適合被告,讓她在監督的情況下繼續接受治療。
代表律師求情時說,改造應是主要的判刑原則,被告已知錯,也知犯罪動機,可排開工作日執行社區服務。
但律師要求能免於佩戴電子追蹤器,指被告擔心失去工作,而她也害怕看診時,病人看見電子追蹤器會質疑她的專業。
律師也說,被告擔心電子追蹤器會影響她的生活,而疫情當前,被告的收入對家庭十分重要,被告願意持續接受治療。
無需佩戴電子追蹤器
法官下判時指,基於被告的個人情況,認為不應讓對方背負更多壓力,但被告應該接受治療,最後判她9個月的日間報到令,以及在12個月內執行70個小時的社區服務,也無需佩戴電子追蹤器。(人名譯音)
完成日間報到令的違法者,可避免留有案底或承受入獄陰影。
根據相關網站的資料,日間報到令由新加坡監獄署管理,執行報到令的違法者需到日間報到中心報到,接受監督、輔導以及進行改造計劃。
日間報到令的時間介於3個月到12個月之間。
律師:被告不擅長應付壓力
女醫生代表律師透露,被告已婚,若真的佩戴電子追蹤器,還要向孩子解釋,這將造成她心理的壓力。
律師指種種原因都是壓力的來源,而被告不擅長應付這些壓力,或導致她再犯案。
被告周二出庭時,丈夫也陪同在身邊,據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資料,被告目前在盛港的一家診所擔任家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