拳打腳踢、衝進廁所打妻子、用武士刀套和凳子暴敲妻子的頭。
這是真實發生的事!新加坡一名37歲男子對妻子實施了以上行為!
具體細節往下看看。
新加坡37歲男子暴打妻子 用刀套和凳子打頭,揚言要殺她
本地媒體報道,這名37歲男子與妻子爭吵過好幾次。
2020年11月8日,二人有一次大吵。妻子氣不過,向丈夫爆粗口,並打了他一巴掌。
隨後,這名男子對著妻子拳打腳踢。
當妻子躲進廁所後,男子也緊追不捨,猛砸廁所門強闖進去,拿著武士刀套盒塑料凳子暴打妻子頭部。

圖源:low partners
所幸有一名目擊者急忙報案,男子暴行才停止。
妻子被緊急送醫,經診斷她頭皮倍割傷,臉上、身上、手臂和大腿都是淤傷,肋骨和右手骨折。

示意圖
事情並未真正過去。 幾個月後,二人在車上再次爆發爭吵。當時他們3歲的兒子坐在后座,目睹二人爭吵場面。
爭吵到最後,男子把車停在路邊,邊暴打妻子頭,邊直言要殺了她。事後妻子跑到附近公園向路人求助,並報了警。

圖源:legal
目前男子被控上法庭,觸犯4項法例,包括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男子當前已認罪,被判坐牢38個月,同處鞭刑8下!
網友們對此發表了看法。有人覺得家暴有一次就有第二次。

第一次家暴的時候就該離開了,但妻子卻選擇了原諒他?這些事有一就有二!可以打你有天也會打小孩的!清醒一點!!
有人認為兩個人都有錯,妻子先動手,刺激到男子動手...

兩個都有錯,妻子先打老公和跟他粗暴?如果男的有家暴前科,妻子不太可能會敢動手,可能男的忍太久了 有人則覺得妻子動手在先,但男女力量懸殊,男方還是不應該動手!

我看不起打女人的男人,尤其是打老婆 夫妻間有磕磕碰碰很正常,但上升到身體和精神傷害就不行。 如果被家暴,在新加坡可以怎樣求助?
新加坡家庭暴力 相關法律和求助
①相關法律
根據新加坡《婦女憲章》第64條,家庭暴力包括以下內容: 蓄意或故意地將或試圖將家庭成員置於恐懼或痛苦之中; 做出傷害家庭成員的事情致其痛苦; 蓄意對家庭成員做出違背其意願的行為; 自認為對方可接受,頻繁明騷擾使家庭成員痛苦

②相關處罰: 任何針對女方實施的暴力犯罪,新加坡當局嚴懲不貸。
法律規定,確定的家庭暴力罪犯,將會被處以2000新幣以下罰款或6個月以下的監禁。若是第二次以上的慣犯,將被處以5000新幣以下罰款,12個月以下的監禁,或者兩者兼施。
如果屬於「嚴重傷害」(例如骨折、喪失知覺),處罰最高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罰款或鞭刑!

③受害者保護方式 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以此禁止施虐者對受害者實施暴力,可到家庭法院、家暴服務中心(PAVE)、TRANS SAFE中心、關懷角項目StART提交申請,並可申請家庭驅逐令,禁止施暴者進入住處。
保留證據:證人證詞、受傷報告
打求助熱線: 新加坡有24小時運作的全國防暴求助熱線(National Anti-Violence Helpline):1800- 777-0000 涵蓋所有家庭暴力相關問題,方便受害者和公眾諮詢或舉報可疑案例
只要跟你們講,我一直忘記小家裡出現暴力不可容忍,所以應有相關法律和措施去減少這種事情。
椰友們,你們怎麼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