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因非禮14歲少女,被判坐牢五個月兩周。(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公寓保安將14歲少女住戶叫進保安室,假借關心她祖父過世卻對少女毛手毛腳,1分18秒內九次非禮,於前天早上被判坐牢五個月兩周。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是61歲的新加坡男子,案發時是一名公寓保安人員,面對一項非禮控狀。
受害的14歲少女是公寓住戶,為了保護受害者,法官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會泄露少女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顯示,受害者於2025年6月19日下午1時39分外出上課。
被告剛好駐守在公寓保安室外,他看見受害者路過,於是將她叫進保安室里。
受害者之前曾帶朋友到公寓泳池游泳,並且沒換上泳衣就下水,她以為被告為此要責罵自己,於是乖乖跟被告進入保安室。
保安室當時只有被告與受害者兩人。被告先問受害者祖父不久前過世的事,但接著便問她的年紀,是否有男友等敏感問題。
被告還稱讚受害者漂亮,然後對她毛手毛腳,做出一系列非禮舉動。
被告先撥開受害者頭髮、握著受害者的手腕、拉著受害者的腰部讓受害者坐在他的大腿上,還雙手撫摸受害者雙頰、親吻受害者的額頭和右手背等。
被告在短短1分18秒內,觸摸受害者七下,強吻她兩下,過程被保安室里的監控器拍下。
受害者嚇得跑出保安室,她對被告的舉動感到不舒服和噁心,當天到警局報警。
被告濫用信任 罪加一等
控方說,被告雖沒有非禮受害者私密部位,但非禮的過程長達1分鐘18秒。被告身為保安人員,理應保護受害者,但他濫用信任犯罪,罪加一等。
控方也指出,被告多次非禮受害者,當中還兩次強吻她,加上受害者年紀輕才14歲,更應受到法律保護。
被告有行為失檢、擁有受管制毒品、魯莽行為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等案底,但控方也考慮到被告在第一時間表示有意認罪,因此刑罰上享有折扣,最後籲請法官判被告坐牢五至七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