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一名清潔工在公司做新型冠狀病毒檢測呈陽性反應,被公司同事指示回家,卻在離開辦公室後又折返,並拉下口罩往辦公室咳嗽,上述行徑換來兩周牢獄之災。
被告是64歲的丹米爾薩瓦,面對3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以及冠狀病毒19(臨時措施)(管制令)條例的控狀。
案情顯示,被告在2021年10月18日到公司上班,由於他當天流鼻涕,公司物流助理經理在得知被告不舒服後,指示被告接受冠病抗原快速檢測(ART)。
被告的一名同事為他進行測試,檢測結果呈陽性,因此指示被告回家。這名同事將被告的檢測結果告知上述經理,經理也把被告患有冠病的事告知部門同事。被告沒有立即回家,而是到物流部門辦公室去找該經理。
辦公室當時有兩名職員,其中一名職員看見被告步入辦公室,便對同事說被告確診,叫同事遠離被告。
這名同事叫被告離開辦公室,同時做出踢被告離開的動作。
被告原本離開辦公室,但後來又將辦公室門打開,往辦公室咳了兩聲。 被告之後再次開門,拉下口罩,往辦公室咳嗽後才離開。
被告離開辦公室後,又從外頭打開窗口,對著第二名職員咳嗽。
這名職員是洗腎病人,有心臟和腎臟問題。她被被告的舉止嚇著,並立即接受冠病抗原快速檢測。幸好,沒有職員因被告的行為而患上冠病。
被告之後到綜合診療所看病,拿了3天病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