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史上最大的洗錢案中,10名外籍嫌疑人中有6人已在法庭上認罪,並被判處13至15個月的監禁。這些判決的力度引發了公眾的熱議,有人提出疑問,這樣的刑期對於涉案數百萬美元的洗錢行為是否過於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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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人判決如下:
32歲的蘇文強和王寶森在服完三分之二減刑後的監禁期後,大約8個半月被驅逐至柬埔寨,並被禁止再次進入新加坡;
41歲的蘇海金和42歲的蘇寶林分別被判處14個月監禁,預計將在5月底前釋放;
45歲的張瑞金面臨最長的15個月監禁,而42歲的范水明則被判處13個月零6周的監禁,他們可能在6月前獲釋;
另外四名嫌疑人——36歲的蘇建峰、34歲的陳慶元、35歲的王德海和44歲的林寶英的案件仍在審理中。這10人共同投資了價值1億9700萬新元的126套房產,該洗錢案涉及金額超過30億新元。
據法律專家及為嫌疑人辯護的律師的觀點,我們一起來探究他們被定罪的原因。
為什麼控方在六起案件中判決12至16個月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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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量刑意見中,檢方強調了對洗錢犯罪行為判處較長刑期的必要性,以保護新加坡作為合法金融中心的聲譽,並防止犯罪分子利用非法所得。
對六名涉案人員,檢方提出了以下加重處罰因素:
◎ 跨國犯罪:由於涉及多國,這增加了執法機構發現和逮捕犯罪分子的難度;
◎ 參與國外非法賭博:2023年8月被捕的10人中,有人涉嫌參與國外非法賭博,並將犯罪收益帶入新加坡;
◎ 巨額洗錢:張某涉嫌洗錢金額高達3600萬新元,部分資金來源於其在中國業務帳目的造假。
檢方參考了新加坡人Juandi Pungot案件來確定刑期。Juandi是殼牌東方石油公司Pulau Bukom工廠石油盜竊案的策劃者之一,該案涉及金額1.28億新元,他在2022年3月因參與該計劃而被判處29年監禁,其中約340萬美元用於投資房地產、外匯交易、車輛等。
根據《腐敗、販毒和其他嚴重犯罪法》CDSA,Juandi因10項洗錢指控被判處11至20個月監禁,檢方以此作為30億新元洗錢案的刑期基準。
對於蘇文強的案件,檢方建議其兩項洗錢指控的刑期應在18至20個月之間,但由於其案件的嚴重程度不及Juandi,因此建議減至12至15個月監禁。最終,高級地區法官判處蘇文強每項洗錢罪名12至13個月監禁,這些判決將同時執行,因為它們涉及對同一法律保護利益的侵犯。
相對於洗錢金額,刑期是否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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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刑期是否相對於洗錢金額過短的問題,新加坡內政及法律部長尚穆根在議會中表示,這些判決與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判決相仿,法院考慮了嫌疑人較早的認罪和同意沒收大部分資金給國家等因素。
尚穆甘還提到,據於此政府計劃提出修改CDSA,以增強執法機構追捕和起訴洗錢者的能力,並允許監管機構查閱可疑交易報告,以便更有效地偵查洗錢活動。
蘇寶林的辯護律師Joyce Khoo表示,嫌疑人同意沒收超過5.419億新元的資產,這有助於加快調查進程並儘快結束案件,由於案件涉及多項指控和巨額金額,調查可能需時較長。
前腐敗行為調查局局長蘇基賢透露,追蹤資金具有挑戰性,因為這些資金可能已通過複雜的帳戶和中介網絡在抵達新加坡前進行洗錢,資金可能被偽裝成虛假投資和交易,通過空殼公司和錢騾進行拆分和重組。
為了徹底調查,當局需要調查與嫌疑人有關的其他方,如家人、提名董事和會計師,這增加了調查的複雜性。由於資金可以跨國流動,還需處理相關的法律問題。
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副教授Eugene Tan認為,儘管判決看起來可能較輕,但嫌疑人並未輕易脫身,他們在服刑後被驅逐出境並禁止返回,這表明他們並未在新加坡保留大量資產後輕鬆離開。
另外,法院在判決時也考慮了嫌疑人是否願意配合調查,包括是否願意提供信息以協助追蹤和扣押非法所得。在某些情況下,如果嫌疑人能夠證明他們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參與了洗錢活動,或者他們是在被威脅的情況下參與犯罪的,法院可能會給予較輕的判決。
交出的資產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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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錢案中扣押了外國人的資產後,包括財產、車輛、奢侈品和酒類等,內政及法律部長尚穆甘透露,警方已經花費了約646,282新元來維護這些資產,這筆費用由沒收的資金和資產來支付。
為了確保資產的保養和保值,需要聘請專家來監督這些工作,例如,奢侈品包需要妥善保存以防發霉。法院可能會對資產進行處置調查,解決任何有爭議的索賠,並決定資產是銷毀還是拍賣。
根據沒收令,非現金資產可以通過拍賣的方式出售,所得款項將連同沒收的現金一起存入綜合基金,這個基金相當於政府的銀行帳戶,新加坡的收入會支付給該基金,而政府的支出則從中支付。
公眾人士有機會參與這些拍賣,但他們需要接受審查,以證明他們的資金來源是合法的,這樣的措施旨在確保洗錢活動不會通過拍賣過程再次發生。
涉嫌洗錢者與恐怖主義金融家、毒梟一起,在杜拜調查
此前在一項名為「杜拜解鎖項目」的國際媒體調查中,該洗錢案件相關的一些人員也被曝光。據報道,他們與恐怖主義金融家、毒梟和盜賊一同在杜拜購置了價值數百萬新元的房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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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報告是基於杜拜大量房產記錄的泄露,以及有關其所有權或使用情況的信息,主要發生在2020年和2022年。這些數據由美國非營利組織高級國防研究中心獲得,並與挪威金融媒體E24和有組織犯罪和腐敗報告項目(OCCRP)共享,後者在六個多月的時間裡協調了調查。
泄露的信息顯示,前阿富汗議會議長米爾·拉赫曼·拉赫馬尼及其兒子阿傑馬爾在杜拜的房地產上花費了超過1500萬美元。兩人因挪用美國政府援助而在2023年受到制裁,據稱在2001年塔利班垮台後抽走了數百萬美元的美國重建資金。
據ST 5月17日報道,涉嫌洗錢的蘇建峰與一名新加坡商人合作,向在新加坡的外國人出售價值數千萬美元的杜拜房產。他在杜拜擁有12處房產,價值約2140萬新元;另一名涉嫌洗錢的人林寶英在杜拜擁有一棟價值約950萬新元的別墅。被定罪的洗錢者蘇海金在杜拜擁有一系列豪華公寓。
2023年11月,阿聯反洗錢和反恐融資執行辦公室主任哈米德·阿爾·扎比(Hamid Al Zaabi)先生在訪問新加坡時表示,阿聯非常重視其在保護全球金融體系完整性方面的作用,阿聯正在與國際夥伴緊密合作,以阻止和防止所有形式的非法融資。
在2024年2月,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已將阿聯從其灰名單中移除。FATF是全球洗錢和恐怖主義融資監管機構,它會將那些正在努力解決相關問題的司法管轄區列入灰名單,並對這些國家進行加強監測。
總的來說,儘管該洗錢案涉案金額巨大,但法院在判決時會綜合考慮多種因素,包括嫌疑人的認罪態度、合作程度以及案件的具體情況。這些因素可能導致判決結果與涉案金額不成比例,但從法律的角度來看,這些判決是經過深思熟慮和公正考量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