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家法院。(圖:CNA/Jeremy Long)
兩名本地公民和一名中國公民,因涉及兩起窩藏移民法令違例者的案件,昨天(26日)被控上法庭。
移民與關卡局昨天發文告表示,在第一起案件中,26歲的男子Phang Kang Rui和32歲的女子Chia Kai Hui,被控窩藏一名33歲馬來西亞男子Ho Aik Chuan,並在對方是否在我國合法逗留一事上不加理會。兩名被告均為我國公民。
Ho Aik Chuan的探訪准證(Visit Pass)早在2015年11月22日到期。之後他一直非法逗留在新加坡。
移民與關卡局的調查發現,兩名被告涉嫌允許Ho Aik Chuan,從2024年10月1日起居住在他們位於武吉巴督西8道(Bukit Batok West Avenue 8)的單位內,直到他2025年6月10日被逮捕。
Ho Aik Chuan已被判坐牢六個月和鞭刑三下,刑滿後已被驅逐出境,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我國。
至於另一起案件,女性的40歲中國籍工作準證持有者Xie Shenghua,被控窩藏一名同為中國籍,42歲的男子Zhang Xiaoling,並漠視這名男子是否合法逗留我國。
Zhang Xiaoling在特別准證(Special Pass)2024年9月12日到期後,仍非法逗留我國。
移民與關卡局的調查發現,Xie Shenghua涉嫌允許Zhang Xiaoling,在2025年3月中旬到今年1月14日之間,居住在布連拾連路10號(10 Prinsep Link)的一個單位內。
Zhang Xiaoling已被判處十周監禁和三下鞭刑,刑滿後已被驅逐出境,並被禁止再次入境我國。
當局強調,對任何窩藏非法移民的行為採取強硬立場,並提醒有意出租房屋的房東,須履行查核責任,包括檢查外籍租客的移民身份是否合法,這包括強制檢查他們的原始證件或工作準證、核對證件與護照資料,以及向有關當局核實證件有效性。
當局警告,明知或罔顧後果而窩藏逾期居留者或非法移民的人士一旦罪成,可被判處六個月到兩年不等的監禁,並處以最高6000元罰款。若屬疏忽行為,則可被判坐牢長達12個月,或最高6000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