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一名28歲男子涉嫌多次撥打警方熱線虛報罪案,並向警車投擲雞蛋,因而被捕提控。
男子昨早被警方押返案發地點,協助重組干案過程。
據警方此前發表文告說,一名28歲男子涉嫌在2月3日至3月22日期間,至少18次撥打熱線謊報發生罪案。執勤警員分別於3月15日、21日及22日趕往現場調查,在下車查看情況時,男子卻向警車丟擲雞蛋。

連可祥被帶到5樓走廊以及垃圾槽前方,被押回現場時多次以手遮擋臉部。
警方經調查後鎖定男子身份,並於3月23日將其逮捕並控上法庭。
初步調查顯示,他涉嫌冒用一張已報失的身份證開設手機號碼,並利用該號碼「報假案」,隨後趁警員到場時進行破壞行為。
《新明日報》報導,根據控狀,被告連可祥昨早被押返其中一個案發地點,即榜鵝中路第296座組屋。
連可祥約10時09分,身穿白色上衣、短褲及黑色拖鞋,戴著口罩到場,下車時多次以手遮擋臉部,試圖避開媒體的鏡頭。
他先被帶上5樓走廊,向警員指出方向、地點。據了解,他當時正是從該樓層朝樓下警車丟擲雞蛋。
隨後,警方將他帶到樓下垃圾槽前方,也就是當時警車停放的位置,進一步詢問。
整個過程耗時約9分鐘,男子隨後被押上警車離開。
牴觸1966年破壞公物法令第3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2000元,或監禁最長3年,並可加處3至8下鞭刑。(人名譯音)
持剪刀恐嚇
假釋期間涉擅闖入他人家持剪刀恐嚇對方。
控狀顯示,連可祥除了在假釋期間報假案,並向警車擲雞蛋,還在2025年7月22日傍晚約7時,闖入兀蘭一個組屋單位,企圖恐嚇住戶。
他被指入屋後手持一把黑色手柄的剪刀指向住戶,進行恐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