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工程項目的程序是什麼?
獲取信息 新加坡所有公共工程項目的招標均由各主管部門負責對外公開發布信息,私人工程項目由業主通過報紙、網站或邀請投標的方式對外發布信息。通常,工程顧問(建築師、工程師和工料測量師)也會推舉或邀請承包商投標。

招標投標
新加坡沒有招標法,但政府採購法令(Government ProcurementAct)制定了政府機構採購時的責任,以及對政府機構不滿的申訴渠道。
新加坡政府工程建設嚴格實行國際招標制度。建築承包商只能按照新加坡建設局承包商註冊系統(CRS)下審定的資質等級所批准的工程類型及範圍進行投標,不得跨級、跨範圍投標。
為保持透明和公平競爭,凡是採購金額超過新幣3000元,相關部門必須通過GeBIZ網站公開招標。在招標完畢後,網站將發布所有投標和成績。

在公開招標不可行的情況下,相關部門也能採用有限招標或邀標。這包括工程複雜或牽涉國家安全或智慧財產權的情況。
私人建設項目允許採用公開招標、有限招標、邀標或議標等多種方式。

許可手續 建築公司能夠在新加坡會計與企業監管局(ACRA)完成公司註冊程序,之後,建築公司必須向新加坡建設局(BCA)申領建築商許可(BLS)或承包商註冊(CRS)資質等級,個人公司或合夥制的企業,只能申請C1和L1資質 等級。申領到資質等級後,便可開始投標與資質等級相應的工程項目。 新加坡建築商許可(BLS)等級

新加坡項目承包商註冊(CRS)在哪些類別下?看這裡。
CRS分為七大類,它們是;
a)建築(CW)
b)與建築有關(CR)
c)機電(ME)
d)維護(MW)
e)分包商(TR)的貿易負責人
f)監管工作頭(RW)
g)供應(S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