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信託嗎?

華人注重財富傳承,隨著時代發展和觀念更新,立下遺囑做好遺產規劃已經不再是人們忌諱的話題。最近不少朋友在打聽家族信託,詢問信託到底是什麼,信託和遺囑有什麼不同,建立信託有哪些好處等等問題。新方舟這期就和大家聊聊信託。
什麼是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是世界公認的功能最為全面的一種財富傳承和保護工具,最早始於英國,已經有超過百年的發展歷史。即使在中國,信託關係雖然還沒有完全法律完善化,但這個概念也早已源遠流長。大家熟知的「劉備白帝城託孤諸葛亮」,「咸豐委派顧命八大臣」,就是信託的雛形。
簡單來說,信託是一種法律合約,通過該合約(trustdeed),委託人(settlor)將其資產 (trust asset)轉移給可信任的受託人(trustee,比如信託公司),由受託人管理資產,將來分配給受益人(beneficiary)。
信託資產範圍很廣,常見的是房屋,公司股票,有價證券,保險,現金;古董,珠寶,藝術品等等也都可以放在信託內。

信託的重要性和作用
信託和遺囑有相似之處,但信託的好處和優勢是遺囑無法取代的。所以通常情況下遺囑和信託用來互補是最佳方案。
設立遺囑能夠最大程度地保證一個人能按照自己的意願來分配財產,有權利選擇遺產的繼承人(包括養子女,同居配偶,年邁的親人等等),避免可能發生的家庭糾紛;還可以在遺囑里委託孩子的監護人,安排幼齡孩子的生活起居。
而家族信託可以將現金,股權,債券和不動產等在內的資產進行統一管理,並且通過更加可控的方式傳遞給委託人希望給到的人。
以下我們來具體談談建立家族信託的好處:
1. 保護隱私,避免遺產法庭干涉
委託人通常將信託資產放置於特定屬地,比如瑞士,新加坡,香港等地。利用這些地區的良好法律體系和穩定的政治及經濟環境,來保證信託信息和資產的高度保密。
現實生活中,常常發生家庭內部遺產繼承人認為遺囑分配不公,引起爭產糾紛而對簿公堂,使得遺囑難以落實。而且在很多國家比如美國和大英國協國家,即使有完善有效的遺囑,且繼承人之間沒有任何爭議,過世後的遺產分配仍需經過法庭遺產認證。由於法庭是公開執行,所以資產沒有私密性,遺產怎麼分也沒有隱私。法庭執行的時間往往長達一至兩年,具體分配遺產也需要在償還所有債務,稅務,法庭費用之後。信託資產因為不屬於遺產,法庭無權干涉,省去遺產認證的漫長手續和昂貴的費用。
2. 資產分配按委託人意願靈活操作
很多情況下,委託人對受益人如何繼承和使用財產有具體要求,通過信託的方式來控制資產分配給受益人的條件,時間和用途,並且有法律保障去嚴格執行。不少富豪建立有大量資金的家庭信託後,會在協議中規定子女在讀完大學或年滿幾歲後才可以提取信託資產,每年提取的金額也有限制。這樣可以防止子女或子女的後代不思進取或濫用財富等行為的發生。
3. 合理避稅
根據具體國家和地區的所得稅法不同,經過合理設計的家庭信託,可以減少一定的遺產稅和所得稅等,最大程度地保留家族財富。以新加坡為例,信託內的財產不用支付資本所得稅,遺產稅和印花稅。
4. 風險隔離
建立家族信託後,委託人的債務風險不會影響到已劃出去的家族信託資產,避免了債務風險影響受益人的生活質量,而遺囑繼承則沒有債務隔離的功能。另外,如果委託人或受益人的婚姻狀況發生變化,配偶是不能分割信託資產的。這在最大程度上避免家族資產縮水,保護了受益人的利益。如果信託資產是公司,委託人離婚也不會影響所持公司的股票權和運作。
5. 保護資產傳承的完整性
對於把家族公司所有權放入信託架構的情況,這一點尤其重要。由於公司所有權屬於信託,受益人無權變賣套現,這就避免了受益人因為沒有興趣,能力,或者因離婚,債務等個人情況出售股權而導致家族公司的股權分散,落入外人手中。

當然,家族信託也有缺點。最主要的一點可能是資產所有權的喪失。儘管委託人可以通過任命和罷免受託人來保持某些控制權,但轉移給信託的資產法律上不再是自己的資產,而是由該信託的受託人去管理和執行分配。這裡我們就需要根據具體情況做好資產控制和資產保護傳承的平衡。此外建立和維護信託也需支付一定的時間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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