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加坡新報網10月31日報道,一名19歲學生試圖向性工作者勒索錢財,勒索失敗,反而把自己送上了法庭。
Jonathan Kong Jia Xiong是一名技術教育學院的19歲學生。他以勒索的罪名被捕,10月30日他承認了這項罪名。

6月18日,這名19歲學生接到了一個名叫Kelvin的人打來的電話,這個自稱叫Kelvin的人問他是否想輕鬆地掙錢。
Kelvin告訴了Jonathan他的計劃——勒索性工作者。他讓Jonathan去性工作者的家中,向她們勒索錢財,威脅她們說如果不給錢就會報警。這名19歲少年聽後,同意加入這個計劃。
第二天晚上8點左右,Jonathan與Kelvin見面了。Kelvin遞給他一部手機和幾張SIM卡。
副檢察官Samuel Yap說:「Kelvin還向被告(Jonathan)提供了妓女的電話號碼,並且告訴他應該用哪一張SIM卡聯繫不同的妓女。」
大約30分鐘後,Jonathan去了一名性工作者的公寓。這位性工作者成為了第一位受害者,她是一名40歲的中國女性。Jonathan到達後,這名性工作者要求Jonathan預付100美元的服務費。
但根據Yap對地區法官Eddy Tham的描述,Jonathan並沒有向性工作者付服務費,而是反過來向性工作者要錢,對其進行勒索。
當性工作者拒絕時,Jonathan告訴她提供性服務是非法的,如果她執意拒絕,那麼他將會報警。
Yap說:「被告試圖讓受害者感到恐懼,以便進行敲詐勒索。他威脅說要報警,除非這位性工作者交出她的錢。」
最後,這名40歲的女性拒絕接受Jonathan的要求,他空手離開了公寓。
昨日,Yap強調Jonathan犯了極其嚴重的罪行,要求法院提交一份報告,以評估Jonathan是否適合接受教育、改造。根據法律條文,接收教育、改造的人需要在訓練中心呆滿18個月到3年。
Jonathan的辯護律師Peter Ezekiel同時要求法官提交一份報告來評估他的委託人是否能夠得到緩刑。
Peter Ezekiel還補充說:「Jonathan是一名年輕的罪犯,而且並不是該計劃的主謀。」
《海峽時報》了解到,Kelvin並沒有在法庭上被裁決。法院提供的文件也沒有說明警方是否對性工作者採取了行動。
現Jonathan已被保釋,11月27日將再次出庭接受法院判決。根據法律規定,Jonathan如果被判敲詐勒索罪,則可被判入獄2至5年,並被處以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