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新加坡獨立後首任總理李光耀要求日本為1942年的「肅清事件」做出戰爭賠償,日本一開始拒絕賠償,後來承認受害者人數約5千人,新加坡政府則認為至少有7萬人,雙方經過多次會談,最終日本答應賠款5000萬美元,但不附帶官方道歉。

1942年日軍占領新加坡
1942年2月15日日軍占領新加坡,18日開始肅清行動,早在前一年的12月,日軍第25軍就印發了《海外華人處理指導方針》,將以下幾種人列入肅清之列:1,國籍援華機構的人員,2,同情援助中國抗戰的新加坡富裕階層,3,華僑領袖陳嘉庚的追隨者,4,海南人,意為祖籍中國海南的移民,5,1937年後,移民新加坡的中國人,6,三合會人員(三合會前身天地會是反清復明組織,編者注),7,加入新加坡義勇軍的中國人,由此可見這份文件日軍花費了心思,參與計劃者包括軍人,政治家甚至歷史學家,當然還有當時「大名鼎鼎的」大本營參謀辻政信中佐。

陷落後的新加坡
新加坡陷落時有華人約25萬,第一批被捕的就達到了5萬人,負責審訊的是日軍第2戰地憲兵隊的200名軍官和1000名士兵,他們對18-50歲的華人男性逐個篩查,符合上面幾點的馬上處決,後來擴大了篩查範圍,華人婦女兒童如果有反日言論的也會被一樣對待,再後來乾脆問一個問題:「支持蔣介石還是汪精衛」,回答慢的馬上被處決,到最後什麼標準都不要了,完全按照日本軍官的感覺處決嫌疑人,僥倖過關的人臉上會被蓋一個藍色的印章「審核通過」。

2009年李光耀在接受發採訪時回憶道:「當時我很年輕,個子也高,他們逼我下跪,用軍靴踹我,我能活下來全靠運氣,他們殺了至少7萬人,或者9萬,我從來都不懷疑那兩顆原子彈的必要性,如果沒有它們,成千上萬的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的華人會被他們殺光」。

二戰勝利後英國當局重返新加坡,1947年開始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但很快遇到了難題,戰敗前日軍已經銷毀了所有文件,而且大多數屠殺命令都是通過口頭傳達的,主犯辻政信中佐因此逃回了日本,然而,還是有親英美的日本人存在,新加坡日本使館前任外交官新崎真守站出來指認大屠殺兇手,他的證詞讓131名日軍軍官得到了懲罰。

新加坡光復後被俘的日軍
回到文章開頭的戰爭賠償問題,1963年李光耀的首次賠償要求被日本拒絕,理由是他們已經在1951年與英國政府簽訂了賠償協議,那時候新加坡還是英國的殖民地,李光耀反駁:「新加坡的事情只有新加坡人說了算」,1965年新加坡獲得完全獨立後再次提出賠償要求,日本政府在國際壓力下同意了賠償(中國政府參與了抵制日貨活動),共計向新加坡提供5000萬美元的資金,理由卻不是大屠殺也不是賠款,而是返還當年在占領區強行發行的國債。

日本發行戰時國債
在賠償問題談判中,日本總是會提到1951年和英國政府的協議,日本為什麼視已經沒落的大英帝國馬首是瞻,看下面的圖或許能了解一二。

上圖拍攝於1947年新加坡戰犯審判期間,拿著棍子的是英國典獄長弗朗西斯上尉,四名幾乎全裸的囚犯全部是日本將軍,從左至右,馬來亞日軍指揮官齋藤少將,強迫戰俘修路的宮澤少將,新加坡樟宜的指揮官朝永少將,以及尾形少將,他們在關押期間每當記者參觀時,就被要求脫衣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