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日訊)新加坡一名22歲青年聲稱服役時壓力大,靠偷拍女生裙底減壓,首次被逮著後不知悔改,竟然在緩刑監視期間重犯。青年今早上訴要求別判他入獄,但被高庭法官駁回,須坐牢16周。
被告林佳俊(譯音)在2018年11月8日因偷拍11個裙底視頻,被判緩刑監視21個月。豈料,他在被治罪三周後重犯,再次偷拍並被逮著。
被告過後被控19項侮辱女性尊嚴的控狀,今年1月在國家法院認罪和被判坐牢16周。他不服所判,今早通過律師上訴至高庭,要求法官判他緩刑監視就好。
庭上揭露,目前22歲的被告案發時是一名前國民服役人員,他聲稱在服役期間倍感壓力,因此才想到要通過偷拍來舒緩壓力。
根據案情,2018年11月29日下午2時15分,被告在唐城坊的大創(Daiso)百貨內,趁一名女子在選購物品時,蹲下身子用手機偷拍女子裙底。他的可疑行徑被一名在場的男子發現,警方隨後在被告手機內搜出19個偷拍視頻,這些視頻都是在兩個小時內拍下。
代表律師今早進行上訴陳詞時指出,被告第二次犯案時仍未接受心理輔導,如今他已完成治療,明白偷拍不是適當疏解壓力的方法。他已知錯和下定決心痛改前非,並且承諾不會重犯。
高庭法官施奇恩今早宣判時指出,被告確實採取了實際行動來改造自己,但他是在第二次被逮著後才這麼做。法官認為,被告已不適合接受緩刑監視,16周監刑是適當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