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在新加坡擁有一輛車的成本實在是太高昂了,甚至一張擁車證的價格,就能抵得上一輛小汽車的價格了。也因此,在新加坡各種各樣的代步工具開始壯大起來。

雖然代步工具給民眾帶來了很多便利,但是因為沒有相應的法律法規約束,因此經常會有一些意外事故發生。為了更好地保護民眾的交通安全,新加坡將從2月1日起實施關於個人代步工具的新法令!
時速不可超過10公里
由教育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次長費紹爾博士領導的活躍通勤諮詢小組,去年8月向政府提呈了六大建議,旨在加強共用路徑的安全。政府在隔月全盤接受小組建議。
時隔四個月,陸路交通管理局昨天(1月18日)宣布,新條例將於下個月1日正式生效。
屆時,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時,必須把最高時速從每小時15公里減至10公里。初犯可被判罰款高達1000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陸交局指出,這有助於所有道路使用者在碰到突發情況時,有更多時間反應,進而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及傷勢的嚴重性。
「最好的做法是,所有騎士須讓路給行人,並在接近擁擠或盲點區時,放慢車速。騎士在超越其他道路使用者時,也應時時小心。」
腳踏車騎士馬路上須戴頭盔
另外,考慮到腳踏車騎士相對於路上其他車輛來得脆弱,新條例一旦生效,腳踏車騎士在公路騎車時必須戴頭盔,否則可面對的刑罰與上述違反時速者相同。
不過,那些只為從公共道路(例如人行道和共用道)的一處到另一處而過馬路的騎士,則不受條例影響。
陸交局說,雖然這類公共道路沒有規定騎士一定要戴頭盔,但為個人安全起見,建議他們戴上。

其他新條例
除了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上行駛時時速不能超過10公里以外,還有新條例將一同生效,包括:
腳踏車和電動踏板車等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過斑馬線和交通燈等地方時,必須停車查看有無其他車輛。
公路使用者也須放慢車速,讓行人和活躍通勤者過馬路。
陸交局說,通過該舉措,可以更好地預測所有使用者的行為,為工具用戶和公路使用者提供更多反應時間,降低發生意外的風險。
行動輔助工具也須符合新速限
按照規定,活躍通勤工具用戶過馬路時若沒有停車查看路況,將面對罰款高達1000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駕車者若被發現沒有放慢車速,也會面對同樣刑罰。
往後,為年長者和有行動不便者而配置的行動輔助工具(Personal Mobility Aids,簡稱PMA)最高時速也不得超過10公里,以避免商家為繞過個人代步工具的條規,濫用和改裝PMA。目前,市場上大部分的PMA都已符合10公里時速條例。
若在公路上使用違例PMA,可被罰高達5000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根據活躍通勤法令,商家從下個月起必須在店鋪展示告誡通告,列明PMA的技術標準,以及可在哪些地方使用該器材。售賣違例PMA,或改裝PMA至違例狀態都屬犯罪行為,可被罰高達5000元,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商家若被發現展示或宣傳違例PMA,初犯者將面對高達1000元罰款,或坐牢長達三個月,或兩者兼施。
陸交局表示,在鼓勵活躍通勤的同時,安全依舊是優先考量。除了上述條規,該局也致力推動公共教育,鼓勵安全的騎車習慣。
公眾可登錄陸交局網站(bit.ly/amrules)下載新條例和安全騎車行為的資料。
新加坡代步工具有哪些
說起代步工具,人們最先想到的就是自行車了。但是隨著科技的發展,新加坡的街頭也湧現出了越來越多的新型代步工具。

01 / 電動滑板車

電動滑板是以傳統滑板為基礎,加上電力套件的四輪交通工具。目前的電動滑板一般分為雙輪驅動以及單輪驅動兩種驅動方式為主。操控轉彎的方式與傳統滑板操控的方式相同,以人力的施力及平衡轉移來使輪架偏移傾斜來作動轉彎。
01 / 電動平衡車

兩輪電動平衡車是一種新型的交通工具,它與電動自行車和摩托車車輪前後排列方式不同,而是採用兩輪並排固定的方式。兩輪電動平衡車採用兩個輪子支撐,蓄電池供電,無刷電機驅動,加上單片機控制,姿態傳感器採集角速度和角度信號,共同協調控制車體的平衡,僅僅依靠人體重心的改變便可以 實現車輛的啟動、加速、減速、停止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