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金紐溫被判入獄1年又6個月。(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新加坡一名女子因為協助丈夫的好友,在當地開設公司銀行戶頭,無牌照為他人接收逾5億3000萬元款項,被判入獄1年又6個月。
《聯合早報》報道,被告金紐溫(譯自Zin Nwe Nyunt,58歲)面對3項牴觸付款服務法令和一項牴觸匯款兌換商法令的罪名。
她早前承認其中兩項,法官將餘項納入考量後,前日作出上述判決。
被告的同謀是緬甸籍男子年溫(61歲),他案發時是新加坡一家車行董事,也是被告丈夫的兒時好友。他之前已認罪,案展7月30日下判。
案情顯示,一名叫菲利普的友人2019年找上年溫,表示要找人協助在新加坡註冊公司,以便用公司銀行戶頭接收和匯出款項。
他同時承諾,每接收1元(約4令吉)就會支付0.5緬甸元的佣金。
年溫有意參與,但礙於企業戶頭之前已被銀行關閉,他不確定能否再開戶頭,於是找到兒時好友的妻子(即被告)幫忙註冊公司。
兩人達成協議,由身為新加坡公民的被告註冊批發公司Unione和開設公司戶頭,再把戶頭的管理權交給年溫。
年溫則負責與菲利普對接交易,佣金則六四分帳,即被告占60%,年溫占40%。
根據安排,2020年1月至7月,年溫利用Unione的新加坡華僑銀行戶頭,接收約1億5200萬元(約6億4683萬6000令吉)。
他進行了約456次轉帳,包括匯出約2195萬元到海外銀行戶頭。
同年7月21日,華僑銀行察覺異常交易後關閉這個戶頭,年溫於是指示被告到新加坡星展銀行開設新戶頭。
2020年7月至2021年4月,年溫使用新戶頭,繼續接收約2億5000萬元,並匯出超過2億6000萬元,在這段期間進行約662次交易。
Unione的大華銀行戶頭也在這期間,收到約1億2750萬元,並匯出約1億1900萬元。
根據法庭文件,在犯案期間,Unione的3個銀行戶頭共接收逾5億3000萬元。
文件顯示,被告和年溫無照提供收款和匯款服務,被告也從中獲取約17萬1414新元的佣金。
2021年8月,新加坡警方接到舉報,一名澳洲男子墜入投資騙局,把180萬元轉入數家新加坡公司的戶頭。
調查後來發現,其中約48萬新元被轉進Unione的大華銀行戶頭,被告和年溫的罪行才被揭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