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女子表示被車子撞傷腳,到醫院就醫時,不但拒絕戴口罩,還辱罵醫護人員。
(新加坡訊)一名中國籍女子因車禍導致受傷入院,不但大聲喧譁干擾民眾、辱罵醫院護士,也拒絕配合警方調查,加上先前涉嫌對保全人員動粗和謾罵對方,昨日被控上法庭,女子俯首認罪,並公開道歉。
這起鬧劇發生在10月10日,凌晨2時36分,被告韓菲子(29歲)因車禍導致腳受傷,到新加坡中央醫院求醫時跟護士起衝突,涉嫌對護士爆粗口、拒絕配合調查。
新加坡警方前日發布文告說,當局周二(10日)凌晨2時35分左右接到求救電話。警員抵達中央醫院後,發現一名因腳傷到緊急部門求醫的29歲女子被指在警員到場前,大聲喧譁,干擾民眾,還辱罵一名護士。
凌晨3時15分左右,兩名查案人員嘗試向女子錄口供,當時還有制服警員在場,但女子拒絕配合,還用華語向其中一名查案人員爆粗口。 女子接著開始拍攝視頻,過程中還試圖扯下一名查案人員的證件。
由於女子正在等待治療,查案人員決定等到她完成治療後,再跟進案件。女子過後把影片載到社群平台。

中國女子辱罵醫院護士,也拒絕配合警方調查。
文告指出,女子並非第一次接受警方調查。本月3日,濱海林蔭道一棟公寓的保安團隊報案,指女子喝醉酒,保安人員協助護送她回住所時,女子推了保安人員的肩膀、扯他的領帶,還辱罵他。
雖然她過後聽從警員的指示,但警方仍對案件展開調查,結果發現女子也涉嫌違反工作準證條件,並已交由新加坡人力部跟進調查。
女子昨早身穿黑色襯衫透過視像系統面控,被控6項罪名,包括一項公共滋擾、兩項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3項私人保安業法令。
被告披著長發,戴著黑框眼鏡,臉色有些憔悴。
控方指出,若被告有意認罪,他們將針對其中4項控狀進行審理,其餘兩項控狀則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對此,被告直接說:「我認罪,我道歉。」
法官詢問被告會否聘請律師時,被告反問若不請律師,提早認罪,是否能獲得較輕的刑罰,法官解釋提早認罪,有利於減輕罪行。
被告表示明白,法官將案件展至10月25日,也批准她以1萬5000新元保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