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娃打車注意了!
在新加坡,孩子身高不到這個數
可能上不了車
在新加坡打車帶娃出行
這些規定你真的清楚嗎?

帶孩子打車出行,對於很多家庭來說是日常。但你是否知道,在新加坡,如果孩子身高不足1.35米,搭乘不同種類的車輛有著截然不同的安全規定?最近的一起交通事故判決,再次將「兒童乘車安全」這一話題推到了公眾視野中。
一個案例,雙重警示
2021年5月12日晚,一輛私召車在安順路和麥士威路交界處闖紅燈,與另一車輛相撞。事故中,后座乘客Baek Jongwoo因未系安全帶而受傷。事後,乘客起訴司機要求其對傷勢負全責。

法庭上,乘客的解釋幾經變化:
起初乘客聲稱自己剛上車一分鐘,背著背包、拿著iPad,「還沒來得及系安全帶就出事了」。但在交叉質詢中,他又改口說自己在車上先和司機打了招呼,然後放下隨身物品,掏出手機核對車牌號——這一系列動作花了10到20秒,之後才準備系安全帶。
「為什麼20秒還不夠繫上安全帶?」法官直截了當地問道。

一個關鍵細節決定了責任劃分:
Baek在事故中被拋向前座,頭部撞擊到彈出的安全氣囊和儲物櫃。他堅持說:「就算系了安全帶,我還是會受傷。」但法官明確指出:如果系了安全帶,他根本不會被拋飛,至少不會受到如此強烈的撞擊。

司機承認自己闖紅燈,但記不清是否提醒過乘客系安全帶。法官認為,作為司機,他未盡到確保乘客安全的義務;而作為成年人,Baek也應具備基本的安全意識,主動系好安全帶。

最終判決:司機承擔80%責任,乘客承擔20%責任。 這一判決清晰地傳達了一個信息——在新加坡的道路上,安全責任是雙向的。

帶孩子打車,這些規定必須知道
身高是分界線
根據新加坡公路交通法令,身高不足1.35米的兒童在乘車時必須使用兒童安全座椅。

德士與私召車,規定大不同
德士(計程車):作為公共服務車輛,豁免安裝兒童安全座椅的要求,只需確保1.35米以下兒童坐在后座即可。

私召車(如Grab、Gojek等):必須嚴格遵守法令。若車輛未配備合適的兒童安全裝置,接載身高不足的兒童即屬違法。

這一差異讓不少家長感到困惑。家庭主婦楊女士表示:「我每周帶著7歲女兒搭乘私召車至少三次,兩年間從未被拒載或提醒。如果這是一項法令,司機應該告訴我們。」
GrabFamily:專為家庭設計的出行方案
針對這一需求,Grab推出了GrabFamily服務:
為1-7歲、身高1-1.35米的兒童配備合規安全裝置;

若攜帶12個月以下嬰兒,家長需自行攜帶經批准的嬰兒專用安全裝置。
兒童如何計算座位數?
根據規定,兒童乘客在計算車輛載客量時有特殊換算方式:
2名12歲以下兒童 = 1名成人
3名12歲以下兒童 = 2名成人
4名12歲以下兒童 = 3名成人

這意味著,如果一輛車標明「最多載4名成人」,那麼它可以搭載:
4名成人
3名成人 + 2名兒童
2名成人 + 3名兒童
1名成人 + 4名兒童
網友經驗談:帶娃打車實用建議
在本地論壇上,有經驗的家長分享了實用建議:
關於私召車:
「預訂Grab的家庭版車型。這是6座車,你可以帶孩子乘坐。當然,你需要支付更多費用。否則,你可以試試運氣問問司機是否能通融,但很可能被拒絕。」

關於安全座椅:
「普通計程車允許兒童不坐安全座椅,但所有其他私召車服務都不允許。你必須要麼自備安全座椅,要麼預訂家庭版車型。官方規定如此。現實中,有些司機會允許擠一擠,但這真的要看情況。」

專家觀點:安全不應有雙重標準
新加坡國立大學李德紘教授指出,私召車和德士在這方面不應有區別對待,德士豁免遵守這項法令的原因有待進一步說明。
但他也承認,私召車可以將這一約束轉化為優勢:「相較之下,遵守安全規定的私召車會比德士來得更安全。」
給家長的實用建議
提前規劃:如需帶幼兒出行,優先選擇GrabFamily或自備安全座椅
遵守規定: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
主動溝通:預訂車輛時,通過應用提前聯繫司機確認能否容納兒童
做好預案:如遇司機拒載,保持理解,尋找替代方案
每一起交通事故都是慘痛的教訓。無論是系好安全帶這一簡單動作,還是為孩子配備合適的安全座椅,這些看似繁瑣的規定背後,都是對生命的尊重和保護。
作為家長,我們不僅要自己遵守交通規則,更要為孩子樹立榜樣,培養他們的安全意識。畢竟,多一份小心,就少一分危險;多一份準備,就多一份安心。
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
希望每一位家長和孩子都能
平安出行,安全到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