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被告許正豪駕駛摩托車時未謹慎和注意前方路況,追撞羅里後一頭栽進後車廂,造成一名客工重傷身亡,他也被判坐牢8個月和吊銷各類駕照8年。(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摩托車撞上羅里,導致坐在羅里後車廂的一名客工傷重身亡,騎士昨日因未謹慎和注意駕駛罪名成立,被判坐牢8個月及吊銷各級駕照8年。
被告許正豪(27歲)面對一項觸犯交通法令的控狀,指他駕駛時沒有注意前方路況,撞上羅里後方,自己栽進車廂打中44歲客工維拉潘,導致後者傷重身亡。他不認罪,案件早前展開審訊。
《聯合早報》報道,這起致命車禍發生於2020年3月12日晚上約7時50分,地點在朝往中央快速公路的宏茂橋1道。
根據案情,羅里案發時載了包括死者在內的5名客工,來到事發路口時,在一輛要進行右轉的車子後方停下。
被告這時騎了摩托車從後方開來,直接撞上羅里後方,強大的衝擊力導致被告一頭栽進了羅里車廂,打中死者。
醫護人員抵達後發現死者已經沒有脈搏,心臟也已驟停,他們照舊為死者進行心肺復甦術,可惜死者傷勢太重,送院搶救後還是宣告不治。屍檢報告顯示死者的死因是頭部受傷。
控方的結案陳詞顯示,被告當時在宏茂橋1道右邊第一條車道行駛,羅里則在他前方。
羅里來到宏茂橋1道和麗苑通道交界時,在一輛打算右轉的車子後方停下。
被告並未留意到前方的羅里已經停下,發現時已經來不及剎車,導致車禍。
在劇烈的撞擊下,被告一頭栽進羅里的後車廂,撞上坐在右方角落的死者,導致死者的死亡。
被告辯稱,當他在第一條車道行駛時,羅里正在第二條車道上,且與他有一段距離。
在靠近路口時,羅里突然轉換車道,駛入第一條車道,才導致他無法及時剎車,撞上羅里。
控方認為,羅里司機提供的證詞有充分的證據可證實,即羅里一直在第一車道上行駛。
被告的辯護則不合邏輯,因羅里根本無法在被告所說的時間點,以每小時60公里的速度,短距離內從第二車道切換至第一車道後打直車身,瞬間停在出事的路口。
法官在審訊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他坐牢8個月及吊銷各類駕照8年。(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