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55歲女房地產經紀積極推銷澳大利亞房地產投資計劃,從中賺取超過273萬新幣佣金。然而,項目最終崩盤,導致347名投資者損失約1621萬新幣。她因允許公司在沒有執照的情況下從事證券交易業務,被判坐牢3個月。

打著澳洲房產投資旗號 招攬投資者
案發時,55歲的郭香玲除了是房地產經紀,也擔任多家公司的董事,包括WK Events私人有限公司及海外註冊公司GPNI。
她透過WK Events舉辦收費房地產投資課程,建立投資網絡,並向學員介紹各種房地產投資機會。
2014年底,她與澳洲房地產開發商Macro集團簽署合作協議,負責推廣集團在澳洲西部紐曼(Newman)的「雙鑰匙住宅」投資計劃,並可按籌資金額抽取10%至15%的佣金。
承諾一年最高16%回報
2015年初至8月期間,郭香玲公司共舉辦6場投資講座,每場約100人出席。
講座上宣稱:
最低投資額1萬新幣
投資1萬至4萬9000新幣,年回報14%
投資5萬新幣以上,年回報16%
投資期僅12個月
項目擁有多重保障
郭香玲還表示自己曾親赴當地考察,並與推動當地發展的議員會面,以增強投資者信心。
實為證券產品 公司沒有執照
調查發現,這項投資計劃實際上屬於債權證(Debenture),依法屬於證券產品。
不過,WK Events並未持有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發出的資本市場服務執照,卻舉辦投資講座及招攬公眾投資,屬於違法經營證券交易業務。
郭香玲不僅同意有關安排,也親自參與推廣,因此被控違反《證券與期貨法令》。
347人損失1621萬新幣 她賺走273萬新幣佣金
2016年初,Macro集團開始拖欠投資回報,其後遭澳洲當局調查,新加坡警方也接獲多宗報案。
調查顯示:
共347名投資者簽署411份投資協議
共投入約1845萬元
最終損失約1621萬元
郭香玲本人也投資10萬元
另一方面,Macro集團共向她旗下公司支付約273萬5000元佣金,而她已全數提取。
自願繳交50萬新幣賠償
今年6月18日,郭香玲自願向當局繳交50萬新幣,作為賠償投資者資金。
控方指出,她在案件中扮演積極角色,不僅親自推銷投資計劃,還利用自己實地考察及親身投資的經歷增加可信度,導致大量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因此要求判處至少4個月監禁。
不過,法官最終判她坐牢3個月。
曾被投資者起訴敗訴
此外,郭香玲早前也曾因向一對夫妻作出誤導性陳述,令兩人投資同一項目後血本無歸。
兩名投資者於2023年入稟起訴,最終郭香玲與前夫傅偉龍敗訴,被判賠償60萬新幣及相關利息。
























